目的分析中文版脑瘫粗大运动功能分级系统(Gross Motor Function Classification System,GMFCS)在脑瘫患者评级中的稳定性。方法以2000年8月-2013年9月在上海地区14家康复机构和特殊学校和浙江省绍兴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接受康复诊治的脑瘫患儿为研究对象。采用中文版GMFCS进行粗大运动功能分级,纳入至少有两次GMFCS评级(间隔大于2年),首次GMFCS评级需大于1岁以及最终评级需大于6岁的脑瘫患儿,采用评估者一致性和加权KAPPA系数分析纳入对象首次与最终GMFCS评级的一致性,确定GMFCS的稳定性。结果共有135名符合纳入和排除标准的脑瘫患儿纳入本研究,其中男性101例,女性34例。首次评级与最终评级的平均间隔时间为4.2年,最长的间隔时间为12.3年。74.1%的患儿最终评级与首次评级保持一致,加权KAPPA值为0.81,首次评级时患儿年龄为1-2岁组的GMFCS评级稳定性最低,KAPPA值为0.73;而其他各组(2-18岁)的KAPPA值在0.80-0.85之间。结论 GMFCS分级在国内脑瘫患者中具有较好的稳定性,2岁以后稳定性更佳,有较高的几率可以预测脑瘫患儿的运动功能发育结局,GMFCS评级在脑瘫运动功能发育进程以及结局研究中应该被列为主要的评价指标。
目的明确学龄期脑瘫青少年的步行能力状况,为制定相应的康复干预策略提供依据。方法53名脑瘫学生纳入研究,其中男性36例,女性17例;平均年龄(12.2±2.7)岁,范围7.O~17.9岁;粗大运动功能分级(GMFCs):I级15例,Ⅱ级38例。采用10m跑时间(10 m run test,10 mRT)和1min步行距离(1-minute walk test,1MWT)评价步行速度,6min步行距离(6-minute walk test,6MWT)评价步行耐力,物理消耗指数(physical cost index,PCI)评价步行能量消耗。所有纳入本研究的脑瘫学生均在至少3个月以后再次接受了上述测试。比较首次测试时GMFCSI级和Ⅱ级脑瘫学生各项测试结果之间的差异,同时分析脑瘫学生前后两次各项测试结果的差异。结果首次测试时GMFCSI级学生的步行速度明显快于GMFCSⅡ级学生(P〈O.01),步行耐力也好于GMFCSⅡ级学生(P〈0.001),两者PCI值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全部脑瘫学生在平均(4.8±1.3)个月后接受了第二次测试,前后两次测试各项测试结果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结论学龄期脑瘫青少年中GMFCSI级青少年的步行速度、距离明显好于GMFCSⅡ级青少年,但是步行能量消耗无明显差异,短期间隔后各项步行能力测试指标均无明显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