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11YJC820076)
- 作品数:4 被引量:46H指数:3
- 相关作者:吕群蓉蔡川子王丽莎更多>>
- 相关机构:南方医科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新乡医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我国医疗责任保险现状分析及制度完善被引量:26
- 2014年
- 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因医患矛盾而产生,在日益激烈的医患矛盾中获得发展。但是该制度在我国的推行现状差强人意,其问题表面上表现为医疗责任保险获赔条件存在缺陷、理赔手续繁杂、医疗损害部分赔偿方式难以满足医疗损害需求、厘定保险费率的历史经验数据欠缺等,但推行受阻的核心原因是无过错医疗损害补偿制度缺失、历史经验费率制度和医疗系统内部医疗事故汇报制度尚未构建。通过立法,以无过错医疗损害补偿制度为基础创新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构建历史经验费率制度和医疗系统内部医疗事故汇报制度,从根本上克服医疗责任保险制度运作中的问题,使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在医疗行业顺利推行,从而实现制度设计的本源目的。
- 吕群蓉
- 关键词: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损害责任
- 医疗纠纷仲裁的方式选择及规则探讨被引量:3
- 2013年
-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化,患者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医疗纠纷数量逐年上升。在实践中,通过双方当事人和解以及卫生行政部门调解的医疗纠纷不多,而诉讼又面临着过度依赖医疗技术鉴定、法律适用双轨、费时费力等弊端。因此,急需寻求一种高效率、低成本的医疗纠纷解决方式,以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从世界范围内看,仲裁因其在纠纷解决方面表现出来的特殊价值与优点而逐步受到人们的重视和青睐,成为主要国家和地区解决医疗纠纷重要的一种非诉手段。进入21世纪,我国也开始尝试进行医疗纠纷的仲裁。2003年,安徽合肥卫生局和合肥仲裁委员会通过仲裁形式,妥善处理了15例医疗纠纷。
- 王丽莎
- 关键词:医疗纠纷仲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卫生行政部门维权意识合法权益
- 论医疗责任保险保费的承担主体被引量:5
- 2013年
- 现代科技和工业化使社会风险无处不在,经济全球化更加剧了此风险,个体无法单独抵御现代风险,现代风险必须在全社会范围内分担。医疗风险是社会风险的组成部分,个体无法单独承担,当代人也无法独自承担,必须在社会全体和人类前后代际之间分担,所以国家是社会风险分担的当然主体;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是医疗行为的具体实施者,有责任才有改进行为的动力,其也应当承担部分医疗风险;患者是医疗行为可能的直接受益人,在医疗风险的分担体系中,也应当承担部分责任。
- 吕群蓉蔡川子
- 美国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困境的破解之道及其启示被引量:16
- 2014年
- 美国现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存在保费畸高、保险范围日益缩小、高危疾病经常被拒诊、防御性医疗普遍、历史经验费率评定数据的共享机制阙如、系统化预防机制存在"真空"地带等问题。为妥当解决医疗纠纷危机,美国理论界一直试图从制度和系统两个层面探讨医疗责任保险危机的解决之道,而各州政府也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加大医疗和保险方面法律制度的改革力度,试图探索一套广泛、系统、相辅相成且协调一致的改革方案。当下,我国的医疗体制改革势必涉及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构建,对此,可以借鉴美国医疗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的运作经验并克服其不足,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提升医疗技术水平,构建以历史经验费率评定制度和医疗系统内部医疗事故汇报制度为外化形式的医疗责任事故系统化预防机制、无过错补偿制度,推动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医疗责任保险法律制度,分散医疗风险和医疗责任风险,从而缓解甚至极大地消除医患纠纷,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
- 吕群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