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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GJ2008D08)

作品数:4 被引量:16H指数:2
相关作者:朱立恒更多>>
相关机构:湖南师范大学中共中央党校更多>>
发文基金: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4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4篇政治法律

主题

  • 4篇刑事
  • 3篇宽严相济
  • 2篇刑事政策
  • 2篇宽严相济刑事...
  • 1篇刑事检察
  • 1篇刑事检察监督
  • 1篇刑事立法
  • 1篇刑事立法政策
  • 1篇刑事审判
  • 1篇刑事审判程序
  • 1篇刑事司法
  • 1篇刑事司法政策
  • 1篇审判
  • 1篇审判程序
  • 1篇司法
  • 1篇司法政策
  • 1篇谦抑
  • 1篇谦抑理念
  • 1篇检察
  • 1篇检察监督

机构

  • 4篇湖南师范大学
  • 1篇中共中央党校

作者

  • 4篇朱立恒

传媒

  • 1篇法学杂志
  • 1篇法学评论
  • 1篇南昌大学学报...
  • 1篇时代法学

年份

  • 1篇2010
  • 3篇2009
4 条 记 录,以下是 1-4
排序方式: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三重定位解读被引量:1
2009年
尽管目前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被定位于刑事司法政策,但该政策在理论上应当是刑事立法政策、刑事司法政策、刑事执行政策三位一体的基本刑事政策。作为刑事立法政策的宽严相济,应该不仅包括刑事实体法方面的政策,而且还要包括刑事程序法方面的政策;作为刑事司法政策的宽严相济,是指在侦查、起诉和审判的过程中,侦查机关、起诉机关和审判机关在适用刑事实体法和刑事程序法时应当遵循的政策;作为刑事执行政策的宽严相济,则主要表现在监禁和死刑的执行两个方面,在现代刑事执行制度中,必然是监禁与非监禁化、行刑人道化、行刑社会化的有机结合。
朱立恒彭曦宏
关键词:宽严相济刑事立法政策刑事司法政策
我国刑事检察监督制度改革初探——以刑事检察监督的弹性化为中心被引量:11
2010年
由于我国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法律监督采取"提出纠正意见"或"通知纠正"的形式,监督不能引发程序性法律后果,导致刑事检察监督的弹性化现状,使其监督的实效性大受损害。这对于程序公正的实现、刑事诉讼人权的保障以及检察监督权威的树立都将产生消极影响。对我国刑事检察监督进行刚性化改造,应当从以下方面着手:(1)规范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行使方式,使检察机关采用规范的、具有强制力的法律文书形式行使监督权。(2)增设检察监督的程序性法律后果,包括:纠正期限、复查机制、程序无效、改变案件管辖等。(3)增强检察机关自身的监督能力,包括健全检察机关的知情机制、赋予检察机关阅卷权、恢复检察机关的机动侦查权等。(4)赋予检察机关对与违法诉讼活动相关的责任人员的处罚建议权。
朱立恒
关键词:刑事检察监督
宽严相济视野下刑事审判程序改革的省思被引量:2
2009年
尽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基本精神在刑事审判程序中已有所体现。然而,刑事审判程序对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贯彻还有很大的空间,应当从深化审判方式改革、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建立统一的刑事和解制度、强化被告人的权利保障等方面进一步改革。
朱立恒
关键词:宽严相济刑事审判程序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实施保障——基于理念层面的分析被引量:2
2009年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顺利有效地实施需要一定的理念保障。首先,犯罪是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对于犯罪的治理不是采取高压的政策,而是相对宽容的态度。其次,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犯罪高发是一种常态,对于犯罪的治理只要能够控制到社会能够容忍的程度即可。再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我国深刻认识犯罪规律和刑罚功能的产物,对于犯罪的治理应当保持谦抑性。最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涉及刑事司法活动的方方面面,因此,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应当平衡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保障被追诉者的权利与保护被害人的权利、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严格执法与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等之间的关系。
朱立恒
关键词:宽严相济谦抑理念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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