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基金(2013SJD820004)
- 作品数:7 被引量:10H指数:2
- 相关作者:高军白林李文波杜学文更多>>
- 相关机构:江苏理工学院四川省委党校国家税务总局更多>>
-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江苏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江苏省“青蓝工程”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 我国行政收费立法刍议
- 2016年
- 行政收费直接侵犯了行政相对人的财产权,因此必须依照依然行政原则进行设定、实施和监督。通过统一的立法将行政收费纳入法治化的轨道,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在必然要求。我国行政收费立法应当遵循无行政则无收费、"谁受益,谁负担"以及行政收费合法化与合理化等原则,行政收费立法须明确收费主体及其权力、界定行政收费标准及其范围、合理确定行政收费水平、明确及完善行政收费程序以及完善行政收费立法的配套机制。
- 高军杜学文
- 关键词:行政收费依法行政法治化
- 论课税处分——基于台湾地区“税法”理论与实践的考察被引量:1
- 2016年
- 我国台湾地区"税法"理论与实践中,税收征管主要围绕课税处分进行,课税处分是一个连接税收行政、税收征收、税收执行、税收救济的核心概念,以课税处分为中心,形成一个逻辑自洽的体系。我国大陆地区现行《税收征收管理法》中未设置类似课税处分的制度,目前《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务院法制办修订"征求意见稿")中列入税额确认制度,使得税收征管程序向更符合逻辑、更科学的方向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但"征求意见稿"对税额确认的法律性质、类型、法律后果、法律救济等缺乏完整的设计,学术界对之亦缺乏充分的探讨。因此,借鉴台湾地区有关课税处分的学理与实务经验,对正确理解并进一步完善"征求意见稿"中的税额确认制度不无裨益。
- 高军李文波
- 关键词:行政处分
- 关于税务行政处罚主观归责的思考被引量:2
- 2015年
- "无责任即无处罚",现代法治国家基于有责任始有处罚的原则,为提升人权的保障,对于违反行政义务的处罚,应以行为人主观上有可非难性为前提。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行政处罚条款中虽然未明文规定主观归责,但可以运用比较法、法解释学方法,推论出税收违法行为的构成必须强调纳税义务人主观过错,纳税人必须有税收违法的故意或过失始受处罚。
- 白林
- 关键词:税务行政处罚
- 论公共财政的宪法保障
- 2016年
- 公共财政是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财政体制改革目标,是我国在经济社会发展新时期的财政体制转型目标。从宪法保障的视角来看我国的公共财政问题,其实质是公民财产权和政府财政权之间形成的一种的互动。公共财政要求不断加强预算监督,明晰中央、地方政府的职责权限,不断规范政府的财政收支行为,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利,构建民主、法治化的公共财政。
- 高军白林
- 关键词:公共财政宪法保障法治财政
- 宪法税概念探讨
- 2014年
- 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是人民基本权利的保障书,其包含着法律上的基本秩序以及基本的价值判断,由此建立价值秩序。宪法中的税概念是判断普通法律中的税的正当性的判断标准,是立法者进行税收立法的依据,是对立法者行使课税立法权的限制,税法的制定及施行应遵循宪法精神。我国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确立宪法税概念高于法律税概念的理念。
- 高军白林
- 关键词:宪法税收
- 论税法解释函令——基于台湾地区税法理论与实践的探讨被引量:4
- 2016年
- 征税权力作为一种"事关毁灭的权力",其行使必须遵循税收法定原则,但在税收稽征实践中,真正起作用的往往却是主管机关发布的浩如烟海、频繁变更的解释函令,税收法定原则实有被架空之危险,因此必须将税法解释函令纳入法治化轨道。我国台湾地区通过众多的"行政法院"判决、一系列"司法院大法官会议解释"以及税法学者、行政法学者对该问题的研究,已形成较为完备的理论与较成熟的实践经验。在台湾地区,税法解释函令性质上属于不对外直接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规则,对税收稽征机关及其公务员有拘束力,对人民及司法机关并无拘束力,解释函令不是税法的法源,制订解释函令必须遵循租税法律主义原则,及依照法律解释的方法,进行合乎目的的。
- 高军李文波
- 关键词:税法行政规则
- 我国开征环境税正当性之探讨被引量:3
- 2016年
-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得到了高速发展,经济的快速发展一方面使我国的经济总量、世界地位大大提升,但另一方面,靠牺牲环境而换得发展模式所带来的负面效应也越来越明显。在此种大背景下,环境税的改革便越发显得迫切。通过分析我国环境税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比较西方国家在环境税方面的成熟经验,尝试找到真正适合我国的环境税改革之路。
- 杜学文高军
- 关键词:环境税税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