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05JJD820018)
- 作品数:4 被引量:23H指数:2
- 相关作者:刘建辉王从峰刘茂林更多>>
- 相关机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标准被引量:20
- 2010年
- 探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标准,需要在明确法律体系形成的一般标准的基础上关照中国社会和中国法的特殊规定性。由于在一国法律体系中宪法具有特殊的地位,因此,对宪法的理解将从总体上影响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标准的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标准可以从以下5个维度来予以确立:社会生活的整个领域得到法律规范的系统调整;自洽、完满法律规范体系的确立;系统、协调、有效法律实施机制的构建与法治秩序的形成;以宪法为基准的国内法与国际法调适机制的确立;以宪法为基础的常态法律体系与非常态法律体系的衔接。
- 刘茂林王从峰
-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律规范宪法
- 论知识产权入宪被引量:2
- 2011年
- 财产权是大多数国家的宪法确认和保障的核心人权。财产权入宪的主要意义在于为公民独立人格的形成和个人自治领域的维护创设基本的制度架构。知识产权作为现代社会最重要的一种无形财产权,虽然与现代宪法规定的一些基本人权存在着某种价值上的悖论,但是知识产权入宪与财产权入宪却具有逻辑上的契合。实现知识产权入宪的关键是消除知识产权与基本人权之间的价值冲突。
- 刘建辉
- 关键词:财产权知识产权宪法
- 论知识产权入宪与财产权入宪的关系被引量:2
- 2011年
- 在知识经济日益发展的背景下,财产的非物质化与知识产品的财产化已经使知识产权演变为当今社会一项新的、重要的财产权利。从宪法学的角度看,财产权是公民人格独立和个人自治的物质前提,是大多数国家的宪法确认和保障的核心人权。财产权入宪是知识产权入宪的逻辑前提,知识产权入宪是财产权入宪的逻辑延伸。虽然财产权入宪并不意味着知识产权必然入宪,但是,知识产权入宪实际上已构成知识社会财产权入宪的重要内涵。
- 刘建辉
- 关键词:知识产权财产权宪法
- 论我国知识产权宪法规范体系的完善
- 2010年
- 宪法财产权规范体系在结构上一般表现为保障条款、限制条款、征收补偿条款的有机统一。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新型的财产权,我国宪法对其进行保护时,在规范体系的设计上应从两个方面加以完善:一是用财产权概念取代财产所有权概念,二是在宪法文本中明确规定国家的知识产权政策。
- 刘建辉
- 关键词:知识产权宪法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