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10FXB005)
- 作品数:17 被引量:174H指数:8
- 相关作者:王建文熊敬张莉莉黄震雷睿更多>>
- 相关机构:河海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江苏省“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资助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我国预付式消费模式的法律规制被引量:47
- 2012年
- 预付式消费模式的兴起具有现实基础,但也存在扰乱金融秩序、侵害消费者利益、扩张负面功能等问题,故应对其予以法律规制。各国关于预付式消费模式的法律规制有以下共同点:通过对预付卡的监管来规制预付式消费;公法和私法两种手段并用;发挥自律组织的积极作用。我国应在借鉴各国规制经验的情况下,根据预付式消费实践及国情,建立富有针对性的规制模式。然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存在层次较低、规制不全面、实施效果差等缺陷。因此,应对我国预付式消费模式的法律规制作全新的制度建构,其主要内容包括:设立预付卡发行制度,设立预付卡实名登记制度,设立严格的监管制度,制定全国性合同示范文本。
- 王建文
- 关键词:预付式消费预付卡
- 论我国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融资制度创新及其法律保障被引量:10
- 2014年
- 农村资金互助社是我国农村金融实践的产物,是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的起步形态。由于相关法律制度的缺陷及政策支持的不足,目前农村资金互助社普遍面临着融资困境,主要表现为难以获得金融许可证,处于银监会监管下的正规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步履维艰。针对农村资金互助社融资制度中存在的法人财产权属制度模糊和融资方式低效两个缺陷,应赋予农村资金互助社法人财产制度合作金融特征,实质性拓展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融资方式,并完善农村资金互助社融资制度创新的法律保障。
- 王建文雷睿
- 关键词:农村资金互助社融资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
- 公司高管勤勉义务判断标准的构造:外国经验与中国方案被引量:10
- 2012年
- 在各个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中,公司高管勤勉义务判断标准历来是争论不休的问题。在我国,该问题尤为突出,其原因为:一方面,立法不尽完备,存在规范缺失问题;另一方面,司法实践中尚未总结出一套明确的判断标准,无法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提供统一的司法指导。在此问题上,国外典型国家已在制度与实践中表现出可资借鉴的经验。我国应从立法和司法两个层面寻求解决方案。在立法上,将客观标准作为公司高管法定的一般判断标准,同时辅之以特殊约定作为补充,并扩大勤勉义务判断标准的适用范围。在司法上,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公司法中勤勉义务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并引入"正常经营行为"标准。
- 王建文许飞剑
- 关键词:勤勉义务域外经验
- 影子银行的法律规制:金融自由与金融安全的平衡
- 2014年
- 2008年金融危机强烈地冲击了世界金融监管体系,使得非正规金融逐渐走进监管者和公众视野。美国的影子银行体系和中国的民间金融体系同为非正规金融的组成部分。金融监管政策的调整根植于金融监管理念的变化,即怎样平衡金融自由与金融安全。在漫长的金融发展史中,美国的影子银行不断发生样态衍变,金融监管者也在不断找寻金融监管理念的平衡点。逐渐深化金融领域改革的中国,也必须要调整金融监管理念,理性面对民间金融体系的存在和发展。
- 王建文刘灏
- 关键词:影子银行法律规制金融自由金融安全民间金融
- 论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规制与立法构想——以湖南省的制度与实践为例
- 2013年
- 近年来,不少商业银行相继从县区及农村区域撤离,并考虑企业贷款风险的增大而紧缩该区域的信贷,这导致农村地区得不到便捷的金融服务,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很难得到满足。在此背景下,小额贷款公司应运而生,并逐渐在培育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整合民间资本、降低融资成本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然而,小额贷款公司在运行实践中仍面临很大的发展瓶颈,如设立门槛高、资金短缺、监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颇为突出。为此,有必要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规制进行研究,进而提出立法建议,以此保障小额贷款公司的持续发展。本文以湖南省的制度与实践为例,深入分析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的法律问题及其原因,并在境外立法与实践考察的基础上,提出系统的法律规制思路与立法构想。
- 王建文熊敬
- 关键词:小额贷款公司法律规制
- 论公司章程防御性条款的法律效力被引量:9
- 2014年
- 英国《2006年公司法》将防御性条款纳入法律规制。作为一种保护特定股东权益的制度设计,防御性条款可以有多种类型。英国法中的防御性条款除不能反强制性规定,未经允许剥夺股东法定权利以及施加股东义务外,还要遵循普通法上的善意地为了公司整体利益原则。防御性条款在我国法律框架下有极大适用空间,结合现行法律和相关案例,可以对防御性条款的法律效力作出类型化分析。
- 王建文孙清白
- 关键词:公司章程强制性规定表决权
- 公用企业基本法立法的逻辑证成与基本结构被引量:1
- 2011年
- 我国公用企业的市场化改革存在政府和市场的定位失衡、改革目标异化和公用企业的治理困境等缺失,需要有效的制度予以规范。而现行公用企业立法缺乏统一性和权威性、操作性和协调性,不足以作为公用企业市场化改革的制度支撑。因此有必要以公用企业基本法为中心,重构我国公用企业规制立法体系。从理论基础、实践基础、政策和立法基础来看,公用企业基本法立法具有可行性。基本法应当基于公共利益的理念,设立政府责任的多元化、企业治理的利益相关性和企业社会责任的强制性等三项规则。
- 张莉莉王建文
- 关键词:基本法基本结构
- 论我国国有传媒企业特殊管理股的制度构建被引量:7
- 2014年
- 中共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39条提出,对按规定转制的重要国有传媒企业探索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世界范围内存在的特殊管理股制度可以分成"事前管理模式"和"事后控制模式",而我国国有企业实际需要的模式是"事后控制模式"特殊管理股制度。"事后控制模式"特殊管理股制度的本质不是股权,而是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契约,应由此出发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特殊管理股的设立及其初步设想。
- 王建文袁艺伟
- 关键词:民营化金股
- 我国商法中加重责任理念的司法应用及立法构想被引量:13
- 2013年
- 在我国商法学界及广大商事审判机构,已普遍认识到确立与适用商法理念的必要性,但对其内涵与外延却未形成基本共识。在此问题上,加重责任理念作为基本的商法理念,其司法应用及立法构想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在许多民商事法律纠纷的法律适用过程中,是否应用加重责任理念将直接影响法律适用效果。这些典型问题包括:表见代理判断标准;违约金条款法律效力;虚假广告代言人的法律责任;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在双方均为经营者的商事法律关系中的法律适用中,加重责任理念同样具有重要意义。为确立加重责任理念,应在我国民商法中确立经营者及经营行为概念。由此,即使不实现加重责任理念的立法化,也同样能够实现其应有价值。
- 王建文
- 关键词:商法理念司法应用
- 保险人合同解除权的内涵解读与法律适用——兼及不可抗辩规则的适用与完善方案
- 2012年
- 关于不可抗辩规则适用前提的保险人合同解除权以及作为其延伸制度的拒赔权,理论界与实务部门的关注均显不足。关于保险人行使合同解除权的要件,应在立足我国保险市场实践确定其内涵的同时,明确将欺诈型投保排除在不可抗辩规则的适用范围之外。关于保险人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期间,既应厘定其内涵,又应对"30日短期限"的规定进行反思。拒赔权的内涵及其法律适用也应区分不同情况妥善处理。
- 王建文庄玲玲
- 关键词:合同解除权法律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