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专家智库 >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1xFx025)

作品数:2 被引量:2H指数:1
相关作者:王莉更多>>
相关机构:重庆邮电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2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2篇政治法律

主题

  • 2篇法律
  • 1篇电子技术
  • 1篇电子数据
  • 1篇新论
  • 1篇刑事
  • 1篇刑事诉讼
  • 1篇刑事诉讼法
  • 1篇数据收集
  • 1篇诉讼
  • 1篇诉讼法
  • 1篇民事
  • 1篇民事诉讼
  • 1篇民事诉讼法
  • 1篇法律地位
  • 1篇法律思考
  • 1篇《民事诉讼法...
  • 1篇《刑事诉讼法...

机构

  • 2篇重庆邮电大学

作者

  • 2篇王莉

传媒

  • 1篇河北法学
  • 1篇中国检察官

年份

  • 1篇2014
  • 1篇2011
2 条 记 录,以下是 1-2
排序方式:
对电子数据收集问题的法律思考被引量:1
2014年
我国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48条和《民事诉讼法》第63条将“电子数据”作为一种独立的证据纳入法定证据类型.作为一种新的证据类型,电子数据具有与其他证据不同的特征:首先,它是以电子技术为依托,其产生、存储和传输以及发现、提取、保存、显示等都必须借助电子技术.其次,它是以声、光、电、磁等形式存在于媒体介质之上,在电子设备对信息进行存储、处理的过程中,一切信息都由一些不可见的无形编码--机器语言来传递.只有通过特定的设备和技术才能将这种机器语言转化为人们能够直接感知的声音、图像、文字或符号.
王莉
关键词:电子数据法律思考数据收集《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电子技术
网上证据新论被引量:1
2011年
网上证据是近年来诉讼中经常出现的新的证据表现形式,通过对我国传统证据分类方法、科技发展以及法律稳定性等因素的分析,提出网上证据和视听资料是电子证据的不同表现形式,立法上应当确立电子证据的独立证据地位,取消视听资料作为独立证据类型的做法。针对网上证据的特点,从当事人、法院和中立第三方三个方面论证如何收集合法有效的网上证据;以及如何从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三个方面认定网上证据的效力。
王莉
关键词:法律地位
共1页<1>
聚类工具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