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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10JJDB820008)

作品数:12 被引量:30H指数:2
相关作者:邱成梁陈金钊更多>>
相关机构:山东大学山东大学(威海)更多>>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12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1篇政治法律
  • 1篇经济管理

主题

  • 9篇法治
  • 6篇法律
  • 6篇法治方式
  • 6篇法治思维
  • 5篇法律方法
  • 4篇思维
  • 4篇辩驳
  • 3篇公信
  • 3篇公信力
  • 2篇修辞
  • 2篇进路
  • 2篇话语权
  • 2篇法律话语
  • 2篇法律权威
  • 2篇法治中国
  • 1篇信任
  • 1篇信任机制
  • 1篇信息公开
  • 1篇形式法治
  • 1篇疑难

机构

  • 11篇山东大学
  • 1篇山东大学(威...

作者

  • 10篇邱成梁
  • 2篇陈金钊

传媒

  • 1篇广西政法管理...
  • 1篇石家庄经济学...
  • 1篇研究生法学
  • 1篇扬州大学学报...
  • 1篇贵州警官职业...
  • 1篇南开法律评论
  • 1篇北京警察学院...
  • 1篇西部法学评论
  • 1篇河北公安警察...
  • 1篇安徽行政学院...
  • 1篇山东行政学院...
  • 1篇湖南警察学院...

年份

  • 1篇2015
  • 10篇2014
  • 1篇2013
12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可辩驳思维与法治的系统优化
2014年
法律中的可辩驳思维,是不同于演绎性思维、归纳性思维与类比性思维的新型思维方式,是具有规则性、主体间性的对话、交流、辩论与反驳的思维过程。法律中的可辩驳思维,在微观和宏观两个层次上均具有重要的法治贯通价值。微观上,可辩驳思维的运用有助于推动政治话语向法律话语的转向以及法治技术的转型;宏观上,可辩驳思维的运用有助于法治思维的贯通和法治方式的优化。法律中的可辩驳思维在本质上并不必然导致法治的不可能性,相反在合理把握的基础上,可辩驳思维一定程度上能提升法治的可能性。
邱成梁
关键词:法治思维法治方式
上书模式——公民直接参与立法的一种途径
2015年
公民立法参与作为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一种形式,正在逐渐兴起。一般来说,公民参与立法有三种形式,而"上书模式"只限定其中两种参与形式。"上书模式"作为公民直接参与立法的一种形式,其发挥的作用依然有限,且在现阶段仍然受到诸多因素的限制。随着我国民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法治建设及公民法治思维的形成,在这一背景下应该对公民上书进行保障而非限制。
杨铜铜
可辩驳思维与法治的可能性
2014年
法律中的可辩驳思维,是不同于演绎性思维、归纳性思维与类比性思维的新型思维方式,是具有规则性、主体间性的对话、交流、辩论与反驳的思维过程。可辩驳性是法律知识逻辑结构的本质属性,法律中的可辩驳思维在根本上是以法律的可辩驳性为基本前提的。可辩驳思维对"法治可能性"的证成,在微观、中观和宏观上均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法律中的可辩驳思维在本质上并不必然导致法治的不可能性,相反在合理把握的基础上,可辩驳思维一定程度上能提升法治的可能性。
邱成梁
关键词:法律方法法治思维法治方式
“把法律作为修辞”的建构及其进路被引量:1
2014年
法治意识是法治国家的内在灵魂,当前"把法律作为修辞"是法治意识的核心形态。"把法律作为修辞"强调的是相对于其他话语类型,法律话语对主流思维方式的约束意义与建构价值。"把法律作为修辞"的建构,前提上强调从权力修辞向法律话语的转变,在具体内容上需要法律话语系统的优化建构、法律话语权的内外塑造。"把法律作为修辞"的方法进路,实质是通过运用法律方法将法律话语细致化;"把法律作为修辞"的制度进路,是通过系统化的制度机制将法律话语实践化。
邱成梁
关键词:法律话语话语权法律方法法律权威
法治中国与改革共识的法治进路
2014年
"法治中国"是实现"中国梦"的制度基础,能在根本上保证"中国梦"的凝聚力。处在转型期的中国,通过公信力的视角考察法治建设具有重要价值。法治公信力的主旨是通过系统化的渠道最终实现法律主体博弈的均衡,在理念上涵盖着思维与方式两个层次。法治公信力的建构通过三个方面展开:一是法律权威的塑造、二是信号传递机制的完善、三是信任机制的改进。在当前深化改革的大趋势下,改革共识达成的法治进路,应通过公信力的视角予以反思。
邱成梁
关键词:法治中国公信力法治思维法治方式
法治方式的公信力研究被引量:4
2014年
法治方式的公信力视角,首先是作为治道方式的法治所具有的公信力,其次是具体法治方式的优化能有效提升法治公信力。法治公信力内涵着合法性与合理性的价值理念,其要义是通过各种层次的体系化信号传递,法律权威得到公众的信任,从而实现博弈的均衡。具体法治方式的整体优化,一是通过立法博弈来实现法律权威的系统化塑造,二是以信息公开为切入点来疏通信号传递,三是间接性地促进社会信任机制的系统建构。
陈金钊邱成梁
关键词:法治方式公信力立法博弈信息公开信任机制
转型期中国法律体系的建构——一个经济分析的视角
2014年
中国法律体系的内涵应涵盖着横向与纵向两个方面,以实体规范为基础的法律体系,本质上是正式的信息体系。法律体系的结构,强调的是分立与融合,最基本的一个方向是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分立与融合。在中国法律体系基本形成后,通过立法的完善仍然具有宏观性,而通过司法的完善则更具有针对性、微观性。相对完善的开放性法律体系,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社会各方信息不对称的状况,利于社会主体之间形成均衡的博弈状态,从而降低整个社会的交易成本与管理成本。
邱成梁
关键词:法律体系体系结构法治主义
法治中国与法治的公信力
2014年
"法治中国"是实现"中国梦"的制度基础,能在根本上保证"中国梦"的凝聚力。处在转型期的中国,通过公信力的视角省察法治建设具有重要价值。法治公信力的主旨是通过系统化的渠道最终实现法律主体博弈的均衡,在理念上涵盖着思维与方式两个层次。法治公信力的建构通过三个方面展开:一是法律权威的塑造;二是信号传递机制的完善;三是信任机制的改进。在当前深化改革的大趋势下,改革共识达成的法治进路,应通过公信力的视角予以反思。
邱成梁
关键词:法治中国公信力法治思维法治方式
把法律作为修辞——关于话语、方法与制度的多重反思
2014年
法治意识是法治国家的内在灵魂,当前'把法律作为修辞'是法治意识的焦点。'把法律作为修辞'强调的是相对于其他话语,法律话语对思维方式建构的约束意义与价值。'把法律作为修辞'的建构,前提上强调从权力修辞向法律话语的转变,在具体内容上需要法律话语系统的优化建构、法律话语权的内外塑造。'把法律作为修辞'的方法进路,实质是通过运用法律方法将法律话语细致化;'把法律作为修辞'的制度进路,通过系统化的制度机制将法律话语实践化。
邱成梁
关键词:法律话语话语权法律方法法律权威
法律中的可辩驳思维与法治被引量:1
2014年
法律中的可辩驳思维,源于语用学转向及语用思维,是不同于演绎性思维、归纳性思维与类比性思维的新型思维方式,是具有规则性、主体间性的对话、交流、辩论与反驳的思维过程。可辩驳性是法律知识逻辑结构的本质属性,法律的可辩驳知识结构依赖于可辩驳思维来实现应有的价值。可辩驳思维与可辩驳性具有重要的宏观法治价值:一是推动权力修辞向法律话语的转变;二是提升了法律方法的内在品格,从而导向法治的方法论时代;三是优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从而整体塑造法治系统。
邱成梁
关键词: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
共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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