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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20098733)

作品数:2 被引量:5H指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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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类型

  • 2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2篇政治法律

主题

  • 2篇医患
  • 2篇医患纠纷
  • 1篇多元化纠纷
  • 1篇多元化纠纷解...
  • 1篇多元化纠纷解...
  • 1篇审判
  • 1篇重新架构
  • 1篇民事
  • 1篇民事审判
  • 1篇纠纷
  • 1篇纠纷解决
  • 1篇纠纷解决机制

机构

  • 2篇河南省社会科...

作者

  • 2篇赵新河

传媒

  • 1篇河南省政法管...
  • 1篇公民与法(综...

年份

  • 2篇2010
2 条 记 录,以下是 1-2
排序方式:
论重新架构我国医患纠纷的多元化处理机制被引量:5
2010年
综观我国现行医患纠纷处理机制,医患双方协商多隐含非公平、非自愿成分,卫生行政调解基本处于闲置状态,民事审判的权威与效率难以实现,而医疗责任鉴定的公平与权威备受质疑,因此,该机制不能适应妥善处理医患纠纷这一社会热点问题的需求。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ADR)的发展及运行表明,多种性质、功能、程序不同的纠纷解决机制,各有其运行空间,且能形成功能互补,而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本身具备的意思自治、非对抗性、开放性等特点决定其对处置医患纠纷具有较强的适用性。重新架构与配置我国医患纠纷多元化处理机制的设想为:保留但限制医患双方自行和解,设立医事仲裁和医患纠纷第三方专业调解制度,以医、法结合的原则对医患纠纷的审判及鉴定机制加以改进,并建立审判机关与鉴定机构在医疗事实认定与过错责任确认方面的协同机制,形成多元化机制并存、互补的良性结构。
赵新河
关键词:医患纠纷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重新架构
民事审判在医患纠纷的多元化处理机制中的功能定位及其改进
2010年
医患纠纷的主要解决机制包括非诉讼类的医患双方协商和解、卫生行政调解与民事诉讼。医患双方协商多隐含非自愿、非公平成份,而卫生行政调解则处于虚置状态。非诉讼机制虽然可能化解纠纷,但其本身存在着偏离社会正义的目标、损害法律的权威等弊端。民事审判是彻底解决医惠纠纷的终极手段,并肩负对非诉讼机制的引导、监督、制约职能。应当以"法与医"的结合为着眼点对医疗损害赔偿的审判组织、审判程序加以改进,或在医患纠纷审理中引入"法院附设ADR模式",并建立审判机关与鉴定机构在事实认定与责任界定方面的协同机制。
赵新河
关键词:医患纠纷民事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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