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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08FFX003)

作品数:9 被引量:31H指数:3
相关作者:蒲方合杨晶蒲亨乐李乐平谢九华更多>>
相关机构:贺州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广西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科学研究工程”博士科研启动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经济管理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8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5篇政治法律
  • 4篇经济管理

主题

  • 3篇使用权
  • 3篇纠纷
  • 2篇宅基
  • 2篇宅基地
  • 2篇宅基地使用权
  • 2篇土地出让
  • 2篇土地出让金
  • 2篇农村
  • 2篇基地使用权
  • 2篇建设用地
  • 2篇出让
  • 2篇出让金
  • 1篇地籍
  • 1篇地籍管理
  • 1篇调处
  • 1篇新农村
  • 1篇新农村建设
  • 1篇用地使用权
  • 1篇有权
  • 1篇征地

机构

  • 7篇贺州学院
  • 3篇中南财经政法...
  • 1篇景德镇陶瓷学...
  • 1篇上海财经大学
  • 1篇西南政法大学

作者

  • 8篇蒲方合
  • 2篇杨晶
  • 1篇谢九华
  • 1篇李乐平
  • 1篇蒲亨乐

传媒

  • 2篇中外企业家
  • 2篇经济体制改革
  • 1篇华中农业大学...
  • 1篇前沿
  • 1篇长春理工大学...
  • 1篇对外经贸

年份

  • 1篇2013
  • 1篇2012
  • 2篇2011
  • 3篇2010
  • 1篇2009
9 条 记 录,以下是 1-8
排序方式:
宅基地使用权置换中的利益平衡机制研究被引量:17
2009年
宅基地使用权置换,有利于解决宅基地闲置和低效利用的问题,牵涉到农民、地方政府等众多利益相关者。为了在宅基地使用权置换中实现公平公正,可以通过利益平衡机制确定宅基地使用权置换的目的,通过对利益相关者在宅基地使用权置换中的成本收益分析,寻求利益平衡的支点。宅基地使用权置换所节余土地的开发利用,应在实现节余土地的用途变更性增值和复垦成耕地、保护耕地之间,在实现节余土地的用途变更性增值和原宅基地上的建筑资源充分利用之间进行利益平衡;通过节余建设用地指标的流转实现利益平衡。
蒲方合
关键词:宅基地使用权
我国征地纠纷及其解决机制研究被引量:2
2012年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步伐逐渐加快,对建设用地的需求也逐步增加,而目前我国原有的建设用地供给量已无法满足城市扩建的需求,必须通过征收农村土地来增加建设用地的供给,大规模的农村土地征收是各方主体利益博弈的过程,纠纷的产生无法避免。从农村土地征收过程中重要的三方主体的特点入手,分析纠纷产生的必然性。应从土地征收立法的完善、执法监督体制的健全以及行政裁决及司法救济程序的完善三个方面,解决征地纠纷。
杨晶蒲方合
关键词:征地纠纷
土地出让金监管中的程序规制研究被引量:1
2013年
土地出让金已成为我国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然而,其收支监管的程序机制不完善,缺乏完善的程序来确定合理在拟出让地块的土地出让金数额,缺乏根据出让地块的规控指标调整土地出让金的法律程序。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程序也不够完善,一些土地被低价出让。土地出让金未全额纳入预算管理,被擅自或变相地减缓免缴。应通过程序规制加强对土地出让金的监管,建立健全国土部门的集体决策程序以确定合理的拟出让地块的土地出让金数额,建立健全根据出让地块的规划条件之变更以及规控指标之调整而调整土地出让金的程序,完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程序。建立健全土地出让金预决算编制的法律程序。
蒲方合李乐平蒲亨乐
关键词:程序规制决算
建设用地容积率调整中的利益平衡机制研究——以土地使用权已经出让的建设用地容积率的调整为视角被引量:2
2010年
建设用地容积率的增加对开发项目税后利润的增加所起的作用,受很多因素的制约。在制约因素相互作用的各种情形下,在建设用地容积率达到最佳容积率之前,开发项目税后利润随容积率的增加而增加。在出让地块容积率的调整中,应该在开发商和国家之间,在经济利益和其他社会公共利益之间进行利益平衡。为了在土地使用权已经出让的建设用地容积率的调整中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收益的流失,可以通过构建开发项目税后利润的数学模型、地价的数学模型,确定开发商应该补交的土地出让金的合理数额。为了在建设用地容积率的调整中维护国家的土地权益,需要进一步完善土地使用权已经出让的建设用地容积率调整的法律程序。
蒲方合
关键词:土地出让金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利益平衡机制研究——以农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转包或农地的租赁为视角被引量:4
2010年
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中,为了平衡农民的生存利益和农地规模经营的经济效益,必须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农民非农就业的预期稳定性,准确把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地适度集中的规模和范围以及推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地适度集中的时机。为此,可以通过发展经济,解决农民的非农就业问题,弱化农地的社会保障功能,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和农地的适度规模经营创造条件;为了平衡国家的粮食安全利益和流入方的经济利益,必须严格管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耕地用途。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中,还应该平衡兼顾农村土地所有者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入方的利益。
蒲方合
关键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模经营非农就业
中国新农村建设中的宅基地权利置换客体研究被引量:4
2010年
依据我国现有法律法规的规定,土地所有权不能置换。在上海等地的宅基地权利置换试点中,置换的客体应该为宅基地的使用权或者宅基地的发展权以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了保护宅基地权利置换中的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立法明确规定,被置换的宅基地使用权的最高年限。在宅基地权利置换合同中,对宅基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也应该有明确的约定。在新农村建设中,按照宅基地集约利用的要求,按照新的乡镇建设规划,可以对居民点或者村庄进行合并。为了解决其中的土地权属变动问题,可以通过立法,允许农民集体之间进行土地所有权的置换。
蒲方合
关键词:宅基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
中国社会转型时期农民集体之间的土地纠纷研究
2011年
农民集体之间的土地纠纷包括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纠纷以及因比邻土地的使用而产生的地役权纠纷、相邻关系纠纷。这种土地纠纷往往跨不同的行政区域,具有群体性特征,调处难度大。对农民集体之间发生的土地纠纷,具有调处权的地方人民政府应依法及时妥善地调处,人民法院应依法及时审理,作出判决或裁定。各级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农民集体土地的地籍管理,在农村宣传普及与土地纠纷调处有关的法律知识。
蒲方合杨晶
关键词:农民集体土地纠纷调处地籍管理
林权纠纷解决模式探讨被引量:1
2011年
林权作为一类民事权利的总称,其本身有一定的特殊性。从理论和实证两个层面的分析表明,林权纠纷并不能等同于林权权属纠纷,而应作广义的理解。应对林权纠纷的非诉讼解决模式加以重新审视,回归到司法解决模式并充分发挥行政权力的功能。
谢九华蒲方合
关键词:林权纠纷解决模式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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