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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0804036B)

作品数:6 被引量:22H指数:3
相关作者:吴献萍更多>>
相关机构: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日本中央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湖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湖南省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6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5篇政治法律
  • 1篇经济管理

主题

  • 2篇动物
  • 2篇刑罚
  • 2篇刑法
  • 2篇刑法保护
  • 2篇刑事
  • 2篇野生动物
  • 2篇生物多样性
  • 1篇动物资源
  • 1篇刑罚处罚
  • 1篇刑罚化
  • 1篇刑罚体系
  • 1篇刑事立法
  • 1篇野生动物资源
  • 1篇证成
  • 1篇中国农业
  • 1篇生物多样性保...
  • 1篇视阈
  • 1篇水污染
  • 1篇农业
  • 1篇重大环境污染...

机构

  • 6篇中南林业科技...
  • 1篇日本中央大学

作者

  • 6篇吴献萍

传媒

  • 2篇求索
  • 1篇广西社会科学
  • 1篇农业考古
  • 1篇吉首大学学报...
  • 1篇中南林业科技...

年份

  • 1篇2012
  • 2篇2011
  • 3篇2010
6 条 记 录,以下是 1-6
排序方式:
环境犯罪非刑罚化的证成与价值被引量:1
2011年
环境犯罪的特殊性对传统刑事责任实现方式提出了挑战,单一适用刑罚处罚已难以适应环境保护的需要。为了在打击环境犯罪的同时有效预防环境犯罪,修复和保护生态利益,在非刑罚化成为当代世界性刑法改革运动两大主题之一的背景下,对环境犯罪进行非刑罚化处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同时也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吴献萍
关键词:环境犯罪非刑罚处罚证成
中日水污染刑事立法比较研究被引量:3
2010年
相对日本完善的水污染刑事立法,我国对水污染犯罪仅作了原则性规定,不仅缺乏独立的罪名,而且具有处罚范围狭窄,刑事处罚不力等弊端,从而影响到对水污染犯罪的刑事制裁。借鉴日本经验,我国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对水污染刑事立法加以完善:设置独立的水污染罪;规定故意和过失两种犯罪形态;明确水污染刑事制裁范围,并设置水污染罪危险犯;加大水污染犯罪的处罚力度并充分发挥罚金刑的作用。
吴献萍
关键词: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危险犯罚金刑
比较法视域下我国动物资源保护刑事立法的完善被引量:10
2012年
对动物资源进行刑法保护,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手段。国外动物资源保护的刑事立法富有特色,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先进性,从比较法的视域加以研究,剖析我国动物资源保护刑事立法的不足,借鉴国外立法经验,进一步完善立法,是有效保护我国动物资源,实现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效路径。
吴献萍
关键词:生物多样性动物资源野生动物资源刑法保护
生物多样性保护视阈下野生动物资源的刑法保护被引量:7
2011年
野生动物资源的刑法保护,是生物多样性保护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国外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刑事立法富有特色。随着认识的深化,我国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刑事立法不断向前推进和发展,但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角度考察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借鉴国外经验,进一步完善我国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刑事立法,是有效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实现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效路径。
吴献萍
关键词:生物多样性野生动物刑法保护
日本环境保全型农业对中国农业发展的启示被引量:3
2010年
日本对农业的投入和对环境的保护相当重视。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和环境安全的关注程度的日益提高,日本实行环境保全型农业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其经验和做法对我国农业的发展及环境的保护具有很大的启示作用。
吴献萍
关键词:环境保全型农业
德国刑罚体系的特色及对我国的启示被引量:1
2010年
德国刑法有关刑罚体系的立法,彰显出其自身的特色,顺应了刑罚轻缓化、社会化的世界立法趋势,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先进性。借鉴德国立法经验,完善我国刑罚体系的立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削减死刑罪名,改变刑罚重刑化结构;保留罚金附加刑的同时在主刑中增设罚金刑并增强其可操作性;在附加刑中增设剥夺从事特定职业或活动的资格刑;提高刑罚社会化程度。
吴献萍
关键词:刑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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