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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07YBB195)

作品数:5 被引量:3H指数:1
相关作者:徐红霞姚金海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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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水利工程更多>>

文献类型

  • 5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4篇政治法律
  • 1篇水利工程

主题

  • 4篇水资源
  • 2篇洞庭湖
  • 2篇水权运营
  • 2篇水资源保护
  • 2篇水资源及水环...
  • 2篇主旨
  • 1篇政府
  • 1篇社会责任
  • 1篇水权
  • 1篇企业
  • 1篇立法主旨

机构

  • 5篇湖南民族职业...

作者

  • 3篇徐红霞
  • 2篇姚金海

传媒

  • 1篇求索
  • 1篇学术论坛
  • 1篇经济与社会发...
  • 1篇湘南学院学报
  • 1篇湖南民族职业...

年份

  • 1篇2010
  • 4篇2009
5 条 记 录,以下是 1-5
排序方式:
论水权运营企业的社会责任
2009年
水权运营企业包括水资源国有资产有限责任公司和各种水权(水资源)运营股份有限公司。一方面追求公司利润是其市场主体本性;另一方面承担一定社会责任是其社会主体职责。企业为什么要承担社会责任?应承担哪些社会责任?怎样承担这些社会责任?这些问题是水权运营基础理论研究必须面对的主要问题。
姚金海
关键词:水权水资源水权运营企业社会责任
论洞庭湖水资源保护立法
2009年
洞庭湖水资源在开发、利用、治理、管理(节约)与保护各环节即水权运营①过程中,必须保证社会、经济与人口、环境的可持续协调发展。洞庭湖水资源立法主旨必须是保护为主,在水权(水资源)运营中保护水资源及水环境。立法的根本原则是可持续协调发展原则。立法必须构建"产权、运营与监管"三位一体的制度框架,制定《洞庭湖水资源保护条例》。
徐红霞
关键词:水资源及水环境主旨
洞庭湖水资源保护的立法主旨与制度构建被引量:1
2009年
洞庭湖水资源在开发、利用、治理、管理与保护各环节即水权运营过程中,必须保证社会、经济人口与环境的可持续协调发展。洞庭湖水资源立法主旨必须是保护为主,在水权(水资源)运营中保护水资源及水环境。立法的根本原则是可持续协调发展原则。立法必须构建"产权、运营与监管"三位一体的制度框架,制定《洞庭湖水资源保护条例》。
徐红霞
关键词:水资源及水环境主旨
水权运营三论被引量:2
2009年
水权运营还是水资源运营,水权运营的学科性质及其主要理论基础,水权运营的实践及其制度建设等问题,是水权运营基础理论研究必须关注与解决的重要问题,同时也是水权市场健康发展的条件。
姚金海
关键词:水权运营
论洞庭湖水资源保护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2010年
洞庭湖水资源在开发、利用、治理、管理(节约)与保护各环节即水权运营中,必须保证实现社会经济与人口环境的可持续协调发展。近些年洞庭湖水资源污染状况越来越严重,在水权(水资源)运营中保护水资源及水环境,加强洞庭湖水资源保护立法迫在眉睫。如何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构建合理科学的政府与市场关系框架,是洞庭湖水资源保护及其立法的关键。
徐红霞
关键词:水资源保护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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