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项目(13PJC074)
- 作品数:7 被引量:42H指数:4
- 相关作者:林喜芬张弛黄翀更多>>
- 相关机构: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四川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中国金融检察建议的现状、运行与展望--基于上海市实证数据的初步考察被引量:4
- 2014年
- 在我国,检察机关的金融检察建议权主要来源于综合治理的宏观政策和检察实践的微观拓展。基于统计数据、实地访谈、媒体报道等实证素材,实践中的金融检察建议已贯穿各办案环节、种类相对丰富、效果也较为明显。操作流程主要包括"线索发现"、"部门批处"、"实地调研"、"制发文书"、"效果实现"等五个环节,运行效果受"问题意识"、"绩效考核"、"专业视角"、"沟通互动"等潜在因素影响。未来中国金融检察建议若要更大限度地实现综治效果和社会责任,其制发运行需要以质量优化为目标,以问题解决为依归。
- 林喜芬黄翀
- 关键词:检察建议法律监督社会责任
- 中国应确立何种金融检察政策?——基于宽严相济理念的思考被引量:3
- 2013年
- 宽严相济理念对西方金融犯罪的治理主要体现为两个维度:刑事实体法层面,量刑严苛,旨在威慑;刑事程序法层面,司法是否积极介入金融犯罪案件较为审慎,同时习惯采用辩诉交易或暂缓起诉的追诉策略。在我国,宽严相济理念之内涵及外延还存在一些争议。未来宽严相济理念对我国金融犯罪的治理,不仅应谨防严控理念与运动执法的短路相接,也应正确区分刑民纠纷界限,"抓大防小",而且有必要借鉴"实体严苛、程序灵活"的策略。
- 林喜芬
- 关键词:刑事政策宽严相济金融犯罪
- 中国确立了何种无罪推定原则?——基于2012年刑诉法修订的解读被引量:7
- 2014年
- 在中国,无罪推定原则处于"众所周知,却未被深入认知"的尴尬状态,"无罪推定"至今仍被普遍误读为一种法律推定。理想状态下的"无罪推定"是一项内涵广泛的程序法原则,包括法院定罪、控方举证、证据裁判、主体处遇及罪疑惟轻等法治内涵。世界各国对无罪推定原则的贯彻形式和力度并不统一。2012年中国刑诉法修改对无罪推定原则总体上仍表现为"低限度贯彻"而非"高程度"保障,且实践状况堪忧。未来中国应进一步提升被追诉人主体处遇和程序权利的保障程度,落实"疑罪从无"和"控方举证"等内涵。
- 林喜芬
- 关键词:无罪推定刑事诉讼法疑罪从无沉默权
- 窃取虚拟财产行为的法益审视被引量:12
- 2017年
- 点卡销售所带来的持续性收益,玩家攀比心态驱动下的疯狂充值,给网络游戏运营商带来了巨额利益,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问题成为一个重要议题。对此,有盗窃说、计算机犯罪说与犯罪否定说等不同立场的对垒。从法益侵害性的来源、法益侵害的程度和大小以及法益保护的均衡性等视角对窃取虚拟财产的行为加以审视,盗窃说的立场应当被否定。虚拟财产在本质上是一种服务而非财产。只有以技术手段窃取虚拟财产并且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才能以我国《刑法》第285条、第286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以本人娱乐为目的窃取网络游戏运营商虚拟财产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明知是非法手段获取的虚拟财产而购买的行为不能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论处。
- 张弛
- 关键词:虚拟财产互联网服务计算机犯罪
- 近年来中国刑事证据制度的改革评析——从“两个证据规定”到“刑诉法修正案”
- 2014年
- 在复杂而多元的中国法律体系中,2010年"两个证据规定"和2012年《刑事诉讼法》的及时出台,不仅引入了证据裁判、程序法定等一系列现代证据法原则,而且确立了质证审查规则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我国刑事证据法的人权保障水平和科学性。当然,当前刑事证据法规范也存在规则冲突和细致性不足等缺陷。成效与局限并存与"试错逻辑"和"博弈逻辑"并存有较大的关系,试错逻辑使得一部分改革举措更具有实务可操作性,但博弈逻辑也使得证据规则的制定与落实存在隐忧。
- 林喜芬
- 关键词:两个证据规定刑诉法修正案博弈逻辑
- 论我国审查逮捕阶段的非法证据排除问题——基于刑诉法修订与实践语境的分析被引量:13
- 2013年
- 2010年"两个证据规定"明确规定"检察机关批捕阶段的非法证据排除权能",2012年刑诉法却未将其写入,"人民检察院刑诉法规则"又予以增加。规范的变动不居带来了理解的混乱,未来实践效果也有待观察。从学理、制度及语境分析,审查批捕阶段排除非法证据,可能遭遇检察官追诉性方面的障碍以及价值定位方面的困境;将证据听审放置在审前阶段与我国程序分流机制不匹配,同时也缺乏听证程序与配套机制的补充;我国检察机关在批捕实践中的信息获取乃受制于侦查机关,使排除非法证据沦为"无源之水"。
- 林喜芬
- 关键词:检察机关审查逮捕
- 反恐司法中证人特别保护制度之构建被引量:3
- 2015年
- 在反恐的大背景下,证人保护成为暴恐犯罪能否被成功追诉的重要因素之一。较之普通案件的证人保护,反恐案件中的证人保护有其特殊的必要性。我国关于反恐案件中证人保护问题的法源存在诸方面的局限,宜进一步完善《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的决定》或者制定更为完备的《反恐法》,从而涵摄更为特殊的反恐司法中的证人保护制度。在现行刑事诉讼法初步确立的证人作证制度的基础上,有必要增设"不公开审理"等保护方式;反恐司法中证人保护的同时应充分保障被追诉人的对质诘问权及相关辩护利益,而且,在证人保护具体方式的选择上应遵循比例原则。此外,设置反恐证人基金、提升庭审辩驳技巧也是重要的配套机制。
- 林喜芬
- 关键词:证人保护不公开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