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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11ZGXM74001)

作品数:1 被引量:0H指数:0
相关作者:周志轶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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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类型

  • 1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篇政治法律

主题

  • 1篇语言
  • 1篇司法
  • 1篇继承法
  • 1篇公司法
  • 1篇股东
  • 1篇股东资格
  • 1篇法律
  • 1篇法律问题
  • 1篇法律问题研究
  • 1篇法律语言
  • 1篇《公司法》

机构

  • 1篇广东外语外贸...

作者

  • 1篇周志轶

传媒

  • 1篇长江大学学报...

年份

  • 1篇2013
1 条 记 录,以下是 1-1
排序方式:
继承股东资格法律问题研究——再评《公司法》第76条
2013年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不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其人大代表资格和股东资格应自然终止。《公司法》第76条所称"继承股东资格"不仅词不达意,甚至以词害意,其维护企业代际传承的立法原意被模糊不清的立法语言所损害。参照同样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的著作权的继承安排,建议将其修订为:"依照继承法继承出资额的,可以依法取得股东资格",以区分不同法律关系,正确表达法律意义,实现立法语言的规范化。
周志轶
关键词:继承法公司法股东资格法律语言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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