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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10C036)

作品数:5 被引量:2H指数:1
相关作者:哈书菊王媛媛李洪波曹熹于锐更多>>
相关机构:黑龙江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5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5篇政治法律

主题

  • 4篇诉讼
  • 3篇民事
  • 3篇民事诉讼
  • 1篇信用原则
  • 1篇中国民事诉讼
  • 1篇受理
  • 1篇诉讼法
  • 1篇诉讼制度
  • 1篇起诉
  • 1篇侵权
  • 1篇侵权责任
  • 1篇请愿
  • 1篇请愿权
  • 1篇权利
  • 1篇重审
  • 1篇小额诉讼
  • 1篇小额诉讼制度
  • 1篇新《民事诉讼...
  • 1篇民事诉讼法
  • 1篇救济

机构

  • 5篇黑龙江大学

作者

  • 4篇哈书菊
  • 1篇于锐
  • 1篇曹熹
  • 1篇王媛媛
  • 1篇李洪波

传媒

  • 1篇行政与法
  • 1篇佳木斯大学社...
  • 1篇求是学刊
  • 1篇学习与探索
  • 1篇齐齐哈尔大学...

年份

  • 4篇2014
  • 1篇2011
5 条 记 录,以下是 1-5
排序方式:
俄罗斯公民请愿制度述评
2014年
请愿权是现代法治国家的人们对于国家政治设施或其本身权益,向民意机关或行政机关陈述其愿望或者意见,请求国家机关作为或不作为之权利。请愿制度是当今很多国家施行的权利保障制度,是各国制定诉讼程序性规则的基础性制度。俄罗斯的请愿(обращение)制度立足于俄罗斯联邦宪法,具有宪法性基本权利的请愿权是俄罗斯诉权的基础,包括建议权、声明权和申诉权。俄罗斯的权利多元救济制度中的请愿权制度,与世界各国权利救济发展趋势大体一致,可以说基本是成功的。这对处于改革阶段的中国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哈书菊李洪波
关键词:基本权利请愿权
恶意诉讼侵权之责任主体与救济路径
2011年
诉权行使的副产品为诉权之滥用。因此,为了有效防止诉讼、仲裁等纠纷解决方式被滥用,对恶意诉讼侵权责任的主体应持广义论。本文认为,除当事人外,诉讼代理人、鉴定人、证人乃至裁判者如果与当事人存在合谋或者独立实施了严重的程序滥用行为,应被追究侵权责任。作为法定之债,恶意诉讼的侵权责任应当通过审判程序来追究和实现。提起恶意诉讼侵权之诉是主要途径,具有普适性,而在本诉中提起反诉,或在原仲裁程序进行当中提出反请求,则具有合并审理的效率优势。
于锐
关键词:恶意诉讼侵权责任救济路径
中国民事诉讼制度发展的新趋势
2014年
民事诉讼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是规范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规则。中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是1991年通过的,2007年曾对民事诉讼审判监督程序和执行程序作了修改。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新型民事案件不断增多,原有民事诉讼制度在某种程度上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司法需求。在这种背景下,中国新民事诉讼法于2013年生效。新民事诉讼法中增加的作为法官和诉讼参与人行为指导的诚实信用原则,新设立的公益诉讼、恶意诉讼、小额诉讼和案外人的权利救济等民事诉讼制度,以及被完善的原有诉讼制度,还有立案程序、再审申请权和证据制度等,无不体现了中国民事诉讼制度发展的新趋势。
哈书菊
关键词:新《民事诉讼法》诚实信用原则公益诉讼制度小额诉讼制度
民事发回重审之功能论被引量:2
2014年
民事诉讼中发回重审在司法实践中确保初审程序的正当化,明确了上下级法院职能分工,保障诉讼当事人两审终审之利益。发回重审以其独有的功能而区别于其它二审裁决方式。但实务操作中因法律笼统规定等相关因素和制度本身种种弊端使得发回重审滥用现象严重,这也与民事诉讼追求的效率与公正价值取向背道而驰。虽然我国在2012年8月新修的《民事诉讼法》中完善了发回重审制度,但对于发回重审的具体事由以及相关处理程序仍有待规范。因此,适当限制发回重审是由,严格把控重审程序,给予当事人一定的程序选择权,对消解发回重审的滥用和当事人诉讼利益的保护,彰显法治权威和统一有着不可小觑的作用。
哈书菊王媛媛
关键词:民事诉讼发回重审
我国起诉受理制度的反思与完善
2014年
每一个人能否接近法院,并且获得公正的司法救济,是衡量现代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尺。民事诉讼程序的启动是其他民事权利获得救济、民事纠纷得以解决的前提。然而,在司法实践中,一部分民事纠纷无法顺利的进入法院进行解决,形成了具有我国"特色"的起诉难问题。实现起诉条件的"低阶化",改革立案受理制度,确保当事人的程序参与权是完善我国起诉受理制度的基本路径。
哈书菊曹熹
关键词:民事诉讼起诉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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