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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11YJA820049)

作品数:5 被引量:9H指数:2
相关作者:孙向阳甘功仁马珺张道强更多>>
相关机构: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5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4篇政治法律
  • 1篇经济管理

主题

  • 2篇犯罪
  • 1篇刑事
  • 1篇刑事特别法
  • 1篇预算公开
  • 1篇司法
  • 1篇司法体系
  • 1篇唐律
  • 1篇特别法
  • 1篇清代
  • 1篇罪犯
  • 1篇完整性
  • 1篇习惯法
  • 1篇民国
  • 1篇互动
  • 1篇家法
  • 1篇公众
  • 1篇公众参与
  • 1篇国家法
  • 1篇犯罪对象

机构

  • 2篇中南财经政法...
  • 2篇河南财经政法...
  • 1篇中央财经大学

作者

  • 2篇孙向阳
  • 1篇甘功仁
  • 1篇马珺
  • 1篇张道强

传媒

  • 1篇中国刑事法杂...
  • 1篇法学杂志
  • 1篇郑州大学学报...
  • 1篇求索
  • 1篇河南社会科学

年份

  • 1篇2013
  • 4篇2012
5 条 记 录,以下是 1-5
排序方式:
预算公开的目标及其实现路径被引量:5
2012年
公共财政是民众主导的财政。实现公共财政的重要前提是公众的广泛参与和监督,而公众广泛参与和监督的基本前提是财政预算的公开与透明。预算公开的具体要求,有预算内容公开的完整性、预算过程公开的完整性、预算信息公开的通俗化、预算公开方式的多样性等内容;对于预算公开的法律制度保障,主要应加强预算公开的立法、强化公众参与的制度保障、坚持"公开为原则,保密为例外"的信息公开原则;我们要注意增强政府及政府官员和社会公众的预算公开意识。预算公开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应当分阶段地逐步加以实现。
甘功仁
关键词:公众参与
清代习惯法与国家法的互动被引量:2
2013年
社会的存在和发展,需要社会秩序和维护社会秩序的社会控制,而且,社会控制的方式和手段多种多样。清代,特殊的社会环境使得习惯法与国家法在少数民族自治权、旗民交产、宗族法规、民间契约、典卖女子、官方审判等方面互动并进,相互弥补,共同实现社会控制的目的。由此可见,中国乡土社会的法制现代化,既要借鉴、吸收、变通世界上先进的法制经验与技术,为我所用,又要尊重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仍然存在且发挥巨大社会功效的精华。只有如此,才能真正走出一条适合自己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道路。
马珺
关键词:清代习惯法国家法互动
唐律的共盗犯罪被引量:1
2012年
唐律的共盗犯罪,由于主体的和行为的不同而存在极为复杂的共盗情形。在立法上,作为总则的《名例律》中有一般性规定,作为分则的《贼盗律》中又作进一步的一般性规定,然后还有盗罪具体情形的专门性规定,由此形成唐律交叉重合的复杂共盗关系,决定影响着性质的认定、法律的适用和处罚的轻重。唐律对于共盗犯罪的处置,体现了唐律立法成熟细密的高超水平,对于后世明清盗罪立法影响很大,对于现代立法和法律的实际适用也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孙向阳
关键词:唐律犯罪
民国司法体系的统一与分裂——以刑事特别法适用机关为中心的考察
2012年
中华民国时期在延续清末变法改制的基础上,建立了相对完整的基本司法制度,但在司法实践中不断为陆续出现的特别司法制度所冲击。从刑事特别法适用的视角看,在民国各个政权时期均存在归属普通司法机关适用与特别司法机关适用的两种情形。刑事特别法分别在普通司法机关和特别司法机关适用,反映了司法体系的统一与分裂,映射出法律近代化历程中理想与现实的冲突。
张道强
关键词:民国司法体系刑事特别法
中国古代盗罪犯罪对象研究被引量:1
2012年
与现代刑法通常以犯罪对象的价值作为盗罪定罪量刑的主要根据不同,古代法律对于所盗对象,则根据体现的社会关系、自然属性、控制方式、保管状态、可流通性以及所有权的主体等方面进行明确区分,并历史地体现出这些划分的立法规律。对于判断犯罪性质,区分不同罪名,认定计赃数额,确定刑罚适用具有相当复杂而重要的法律意义。
孙向阳
关键词:犯罪对象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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