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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11YJA820083)

作品数:20 被引量:94H指数:6
相关作者:吴建斌李激汉胡宜奎徐浩孙远辉更多>>
相关机构:南京大学湖南科技学院南京财经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20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9篇政治法律
  • 1篇经济管理

主题

  • 7篇司法
  • 5篇公司法
  • 5篇股东
  • 5篇法律
  • 3篇诉讼
  • 3篇权利
  • 3篇经济法
  • 3篇法律经济
  • 3篇法律经济学
  • 2篇代表诉讼
  • 2篇章程
  • 2篇清偿
  • 2篇清偿责任
  • 2篇权利配置
  • 2篇权益
  • 2篇人格否认
  • 2篇转让
  • 2篇效力
  • 2篇连带
  • 2篇连带清偿责任

机构

  • 16篇南京大学
  • 3篇湖南科技学院
  • 2篇南京财经大学
  • 2篇浙江大学
  • 1篇江苏省沭阳县...

作者

  • 7篇吴建斌
  • 6篇李激汉
  • 2篇胡宜奎
  • 2篇徐浩
  • 2篇孙远辉
  • 1篇高永周
  • 1篇迟铭
  • 1篇赵俊岭

传媒

  • 2篇政治与法律
  • 2篇西北大学学报...
  • 2篇南京大学法律...
  • 2篇北方法学
  • 1篇中国商法年刊
  • 1篇河北法学
  • 1篇南京社会科学
  • 1篇南京大学学报...
  • 1篇法学
  • 1篇青海社会科学
  • 1篇南昌大学学报...
  • 1篇北京工业大学...
  • 1篇中南大学学报...
  • 1篇北京交通大学...
  • 1篇证券法苑
  • 1篇法律和社会科...

年份

  • 2篇2015
  • 6篇2014
  • 8篇2013
  • 4篇2012
20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经济法制度融合:以权益为中心的理论考察被引量:2
2014年
经济法由权益制度和执行制度构成,两者在内部形成目的与手段的融合。其中,权益制度应处于中心地位,是执行制度的目的之所在。权益制度对公益立场的选择,可为政府与市场边界的划分奠定法律基础,而执行制度在执行方式上不断实现组合和创新。通过对两种制度相互融合的方式和表现形式的深入分析,可以解释经济法"公私法结合"的独特法律现象。
李激汉
关键词:经济法权益
公司法股权转让与股东资格取得关系探讨——以(2009)皖民二终字第0011号判决为素材被引量:6
2013年
股权受让人在股权转让后是否直接取得股东资格而成为股东,现行法律规定并不明确。发生股权转让后公司尽管有义务变更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但只在股权受让人将股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公司后,才产生公司的变更义务。通知公司后即产生变更义务。在公司实务中,股权出让人在出让股权前向其他股东发出的通知有时可以认定为通知公司,应该结合具体案情综合判断。股东名册法理上的对抗效力与明文规定的工商登记的对抗效力相互矛盾,而且只有公司才能申请变更登记,这会影响股权受让人股东资格的取得,损害股权转让双方及其债权人的利益。
徐浩
关键词:股权转让股东名册工商登记股东资格
公司章程修改案两种裁判思路评析被引量:2
2015年
目前法院处理公司章程修改案中出现两种完全不同的裁判思路:一种是主张尊重修改章程法定程序的效力,仅对程序的结果即股东会决议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另一种则主张直接从程序入手,要求特定事项的章程修改必须经全体股东同意才有效。哪一种主张更合理,存在争议。通过梳理裁判思路背后的学理基础,发觉前一思路自由裁量依据不足,而后一裁判思路直接与公司法上的程序规则相冲突,具有合理性而又不具合法性。因此,需要从立法上根本解决公司章程修改案的司法裁判难题。具体而言,立法可以考虑借鉴西方发达国家超级多数决和类别表决制度来完善现行《公司法》上的多数决规则,从而增强其对中小股东的保护能力。
李激汉
关键词:章程修改裁判
非营利性民营机构发展的法律规制——以非营利性改制医院为例的分析被引量:4
2014年
我国非营利性民营机构增长迅速,在近年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的浪潮中,也有大量公益性机构实行民营化改制,以非营利性民营改制医院最具代表性。因缺失统一的改制规范,全国各地改制结果大多埋下了非营利性定位与出资人权益保护之间矛盾冲突的隐患,并引发一系列司法纠纷,法院裁判的立法和理论依据不足,也很难做到案结事了,甚至增加社会不安定因素,应进行深入研究。承认此类机构出资人离职时享有部分增值权益,甚至可以转变为营利性的公司企业,也许是突破规制困境的可行路径。
赵俊岭吴建斌
关键词:权利冲突法律规制
证券集团诉讼辨识标准探析被引量:3
2015年
从英美两种典型证券集团诉讼形态的具体制度中可以归纳出证券集团诉讼辨识的一般要件和特别要件。一般要件是通过司法确认完成对"集团"的拟制,而特别要件则为诉讼必须具有证券损害赔偿之诉因。国内对证券集团诉讼的认识忽略了司法权在"集团"拟制中的运用,这恰恰遗漏了一般要件中最关键的部分。
李激汉
关键词:证券集团诉讼
从波斯纳到科斯的回归被引量:1
2013年
科斯与波斯纳均为法律经济学说史上的标志性人物。无论从历史的还是逻辑的角度考察,法律经济学均是沿着从科斯到波斯纳的轨迹展开的。但因后者将前者含有"局限条件下合约选择"的科斯定理本源思想,简化为价高者得、赢者通吃的权利优化配置进路,并对我国法律人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其正当性和解释力也备受诟病,故很有必要提倡从波斯纳到科斯的回归,以澄清法律经济学理论的本来面目,进而更好地发挥其在解释中国法律问题上的积极作用。
吴建斌
关键词:法律经济学股权交易科斯定理经济学思想经济学说史转让合同
反思与完善:我国公司设立的制度重构被引量:1
2013年
我国的股份公司立法采用大陆法系的社团构成主义模式,公司法人登记成立之前,作为公司实体的社团必须完全形成;而有限责任公司立法试图采用折中的美国式的创立主义模式,作为公司实体的社团在公司登记成立之后才逐渐形成。比如《公司法》第39条和第30条均是基于创立主义而订立的条文,不过这与《公司法》第7条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条和第20条之间产生矛盾,这导致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事实上也必须符合社团构成主义的要求。造成这种矛盾的原因是由于受到营业执照制度的束缚。需要重新定位公司设立与营业执照之间的关系。
徐浩
关键词: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
论股东代表诉讼中的“诉讼和解”——比较法的观察与我国的实践被引量:5
2012年
允许原告股东与被告之间进行诉讼和解,有助于发挥诉讼和解制度及时解决纠纷的功能,是民诉法中的处分原则在股东代表诉讼中的具体体现,亦是美、日等国的普遍做法。由于原告股东对诉讼标的并无完全的处分权,基于程序公正等原因,公司应对诉讼和解享有异议权,并应设置相应的程序来保障和规范该权利的行使。为了避免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功能被弱化,公司不应享有单独与被告进行诉讼和解的权利。
胡宜奎
关键词:股东代表诉讼诉讼和解异议权
上海外滩“地王”案的二维解析被引量:9
2013年
上海外滩"地王"案涉及到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国内5家境外上市公司的7家关联企业。本案原审判决被告败诉,争讼交易无效,相关公司股权结构恢复原状。判决理由为被告规避《公司法》有关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强制性规定以及目标公司章程、相关合作协议的特别约定,通过转让持有目标公司股权的公司股权的方式间接取得目标公司股权,最终结果直接损害了原告的利益,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合同。这一判决蕴含着法律解释学和法律经济学双重视角的二维解析,只是前者理由牵强附会,后者缺乏损害交互性思维,未能解决究竟允许谁损害谁的产权界定问题,因此个案本身及其普适意义均需重新审视。
吴建斌
关键词:法律解释学法律经济学产权界定
有限公司股东优先购买权司法争议问题探析被引量:18
2014年
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合同效力以及规避股东优先购买权合同效力的争议均集中于股东购买权性质,然而,目前法院对股权性质的认识仍停留于对权利行使方式的考察,而未有对权利背后具体基础关系的探究,因此形成了理解上的本末倒置。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基础关系是公司组织合同关系,因此,将其定性为请求权比较妥当。规避股东优先购买权是因为其效力"射程"极为有限。如果根据"请求权说"适当扩展其"射程",将从根本上解决对规避行为进行司法制裁的疑难问题。
李激汉
关键词:股东优先购买权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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