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专家智库 > >

湖南省教育厅优秀青年基金(07B080)

作品数:3 被引量:5H指数:1
相关作者:李蓉更多>>
相关机构:湘潭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湖南省教育厅优秀青年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3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3篇政治法律

主题

  • 2篇法定
  • 2篇法定证据
  • 1篇等级化
  • 1篇兴衰
  • 1篇刑事
  • 1篇刑事诉讼
  • 1篇刑事诉讼法
  • 1篇证据裁判
  • 1篇证明标准
  • 1篇诉讼
  • 1篇诉讼法
  • 1篇客观化
  • 1篇官僚
  • 1篇官僚制
  • 1篇法定证据制度
  • 1篇法官
  • 1篇法官管理
  • 1篇扁平化
  • 1篇裁判

机构

  • 3篇湘潭大学

作者

  • 3篇李蓉

传媒

  • 1篇湖南大学学报...
  • 1篇广西社会科学
  • 1篇南京大学法律...

年份

  • 3篇2013
3 条 记 录,以下是 1-3
排序方式:
法官等级制度与法官等级化被引量:1
2013年
我国法官等级制度是法院"去行政化"必需的步骤,是解决当下法院人力资源相对匮乏,提高人才利用效率的重要手段,是遏制司法腐败的核心机制。然而,法官等级制度所隐现的法官等级化倾向又与我国司法改革的长远目标背道而驰。法官等级化会带来如下问题:造成审判一线人才缺乏,法官人力资源不能有效利用;导致基层法院人才流失;造成法官过分追逐级别升迁,影响审判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法官等级结构改革一直存在"扁平化"和"现代化"之争,根据国情,构建一个层级简约、规则明确的等级结构是可行之路,即在对现行层级结构适度扁平化的同时构建明确的规则体系。
李蓉
关键词:法官管理官僚制扁平化
从法定证据证明标准之兴衰看我国新刑事诉讼法的证明标准被引量:4
2013年
目前我国的社会环境与欧洲大陆国家法定证据制度时期有某些相似之处,同样面临着司法权威、司法公信力不足,刑事诉讼程序运行的确定性和统一性缺乏的问题。外在的、客观的标准不仅能减少法官的主观性,弥补司法公信力不足和权威缺乏的问题,还能使诉讼程序的运行更有确定性,提升裁决结果的可预测性,进而从整体上促进公正判决。证明标准的制定也与刑罚体系有关,我国目前仍保留死刑,刑事审判中适用死刑的可能性仍旧较大,需要有更为严格和可操作性的证明标准。《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等法律法规通过明确证明对象、明确证明规则、具体化证明要求等方法将现行证明标准进行了客观化,笔者认为,接下来努力的方向应当是建立健全证据规则、严格的程序规则。对于死刑案件,则应通过增加裁判者人数、严格死刑案件的裁判和审批程序和构建相应的证明规则达到恰当客观化现行证明标准的目的。
李蓉
关键词:法定证据制度证明标准
科学技术与证据裁判:一种历史进路的研究
2013年
神明裁判运用证据的特点是将证据问题与案件事实认定分离,证据问题由法官裁判,其他则交由"神"裁,结果导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连接断裂。中世纪后,学术理论与经验方法被广泛运用于制度构建和个案处理,为法官正确认定案件事实提供了智识支持,因而法定证据制度进步性明显:证据与案件事实认定的对应使人们可检视事实认定的错误;在经验基础上归纳的证明规则有助于实现裁判公正。"高精技术证据时代"给现代证据裁判原则带来的冲击正推动证据制度发展。
李蓉
关键词:证据裁判法定证据
共1页<1>
聚类工具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