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05ZA82014)
- 作品数:3 被引量:9H指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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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代律例规定的官方治安责任被引量:2
- 2009年
- 清代律例中规定文武官弁有"务将所属地方实力稽查"的责任,而"捕役兵丁均有缉0盗贼之责",在法律上明确规定维护社会治安是文武官弁及捕役兵丁的专责。从官方维持社会治安的角度看,王朝的所有机构都应该有维持社会治安的责任,参与到维持社会治安体系中来,然而,在清王朝律例所规定的主要责任者是防范与缉捕的汛兵与捕役,以及指挥他们的文武官弁。要有效地防范和打击各种犯罪,维护王朝的社会秩序,保障王朝的安全,就必须具有高素质、高水平,敬业尽职的官方机构与人员,但统治者没有从根本上关注这些官方机构与人员如何达到高素质、高水平和如何敬业尽职,律例规定与社会发展脱节,其弊端也是明显的。
- 柏桦刘立松
- 关键词:律例
- 明清州县狱囚的脱逃与处置被引量:2
- 2010年
- 狱囚的入狱是朝廷使用强制力的结果,体现的是朝廷对狱囚的惩罚,并非狱囚本人的意愿。由于监狱的环境、衣食医疗条件差,人身自由受到监舍、狱具的限制,还可能受到牢头、狱卒的敲诈欺凌,狱囚的身心都受到很大损害,处于极端痛苦之中。特别是对于已决待执行的囚犯,他们更面临着朝廷刑罚的严厉惩罚。所以,脱离监狱,重获自由是许多狱囚的愿望,其中有一部分狱囚在特定条件下将脱逃的欲望变成了行为。狱囚的逃脱是对朝廷和法律权威以及监狱制度的挑战,当然为朝廷所严禁。
- 柏桦
- 关键词:脱逃
- 户绝与财产继承:清代民事审判中的情理法被引量:6
- 2009年
- 户绝财产继承案件是清代民事审判的重要内容,有关户绝财产继承的律例见于"立嫡子违法"、"卑幼私擅用财",与此相关的内容在《户部则例》、《兵部则例》、《理藩院则例》中也有规定,这既表明了宗法伦理的庶民化,又反映了宗族对宗族财产控制的加强。地方官在严格依法判决户绝财产继承案件时,也适从礼制风俗,有袝食说、应继说、兼祧说,在融入了人们对生活和法律理解的同时,促成法律与社会之间的互动;在追求情理法契合的同时,寓含着社会和谐及长治久安的理念。
- 柏桦袁红丽
- 关键词:民事审判情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