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1BFX126) 作品数:6 被引量:32 H指数:3 相关作者: 刘菁 初殿清 郑曦 更多>> 相关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更多>> 发文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更多>> 相关领域: 政治法律 更多>>
二审庭审方式的实践与反思——兼评《刑事诉讼法》第234条 被引量:1 2019年 刑事二审程序在保障公正和权利救济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1996年《刑事诉讼法》确定了二审开庭审理的原则,但是由于条文模糊且缺乏约束性,实践中二审开庭率普遍较低。2012年《刑事诉讼法》(2018年《刑事诉讼法》第三次修订未对此条进行修改)的再修订中将开庭审理的范围进行了明确,二审开庭审理的比例明显提高,但在条文表述上仍然具有概括性、主观性和审查实质化的倾向,需通过法律解释进一步明确二审开庭审理的案件范围,细化检察机关的监督方式和程序并赋予被告人及被害人庭审方式的异议权,从而有效规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庭审方式决定权与审判权相分离,完善证人出庭制度,进而实现二审庭审的实质化;实行有侧重的全面审理原则,平衡案件增多带来的案件压力,提高诉讼效率。 刘菁关键词:开庭 自由裁量权 死刑复核程序诉讼化改造的若干思考——兼评《刑事诉讼法》关于死刑复核程序的修正 被引量:1 2019年 死刑复核程序是我国控制死刑的特别程序,新刑诉法的修改中,加强了死刑复核程序的诉讼化改造,增强了程序参与性,检察机关监督也得到完善,使我国的死刑复核程序日趋科学。但以下几个方面仍亟待改进:要在诉讼参与性的实现上提供必要保障、被害人参与程序的选择权上应予以增设、审判组织人数适度增加、以及审理期限应予以明确设定。 刘菁 刘佳关键词:死刑复核 诉讼权利 镶嵌论视野下车载GPS证据的可采性——兼评2012年United States v.Jones案 被引量:10 2013年 United States v.Maynard案及其后续的United States v.Jones案将"镶嵌论"导入刑事诉讼领域,用以判断车载GPS信息等电子监控证据的可采性,在Katz案所确立的搜查标准下针对科技挑战而增添新的分析途径,在"空间"之外,将"时间"也作为判断隐私状态的重要参量,并通过镶嵌论的逻辑方法对某些可以侵入"时间"领域的现代技术进行规制。车载GPS信息具有电子证据、间接证据、踪迹证据等性质特点。作为一种信息协同效应理论和逻辑方法,镶嵌论为业界分析车载GPS证据以及更广泛意义上的电子监控证据的科学可靠性、关联性、合法性等广义可采性的方面提供了崭新的视角,并可以为我国刑事诉讼技术侦查及其证据运用的相关规则提供启示。 初殿清关键词:隐私权 技术侦查 “事实查明”模式与“权利保障”模式的融合——论证人出庭制度的功能定位 被引量:11 2019年 证人出庭率低是我国刑事审判实践中的一项顽疾,也是近年来庭审实质化所力图改变的现象。不过,我国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历经数次变革,却依然属于一种"事实查明"模式,即证人出庭的功能为增强法庭事实查明的能力,而不关注证人出庭的对质权保障功能。在上述功能导向下,法官任意决定证人不出庭以及庭前证言缺乏法律限制等问题就无法得到根本解决。要想真正地改变证人不出庭的现状,应当调整证人出庭的功能定位,在事实查明这一功能之外,强调其对质权保障功能,以实现"事实查明"模式与"权利保障"模式的融合。 胡逸恬关键词:证人出庭 权利保障 证据规则体系及其中国构建 被引量:7 2016年 证据规则经过排列组合可以形成完整的体系。根据其基本作用与实施目标,证据规则体系可分解为关联性规则、辅助性规则和外部政策规则三大类。其中辅助性规则又可细分为优先性规则、分析性规则、预防性规则、简化性规则和定量性规则。我国目前已有一些证据规则的规定,但尚不足以形成完整的体系,影响了我国司法制度的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不妨参考借鉴普通法的经验,补自身之不足,以实现证据规则体系整体构建的完成和各个证据规则之间的协调施行。 郑曦补强证据规则在中国的新发展——兼评《高法解释》第109条 被引量:2 2014年 随着刑事诉讼法典的修订,补强证据规则的内容也不断丰富、完善。《高法解释》第109条,将补强证据规则的适用范围由单一口供扩展到主要的言词证据,但是,由于解释本身效力和地位的原因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不能从整体上对补强证据规则的内容、适用程序、补强标准等问题进行系统的完善。口供补强偏重于政策的理由,其他言词证据的补强更加强调对真实性的追求,鉴于案件事实之间关系的不同,口供补强应当在行为与主体之间的同一性以及犯罪构成要件方面补强。 刘菁关键词:补强证据 口供补强 法律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