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NCET-10-0550)
- 作品数:9 被引量:46H指数:5
- 相关作者:汪全胜黄兰松更多>>
- 相关机构:山东大学山东大学(威海)更多>>
- 发文基金: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法律文本中的奖励性条款设置论析被引量:4
- 2013年
- 奖励性条款是法律文本中规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某种行为给予奖励的条款。从法律的后果包括奖励与处罚来看,奖励性条款应是法律文本必备的条款。作为完整的奖励条款设计应包括授奖主体、受奖主体、奖励条件、奖励程序及奖励标准的内容。我国现行法律文本在奖励条款的设计方面存在位置设置不准确、条款内容设计不全面、奖励条款总体缺失等问题,需要在奖励条款规范化设计上进一步完善。
- 汪全胜
- 关键词:法律文本
- 我国法案公开征求意见回应机制的建立与完善被引量:5
- 2015年
- 建立法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回应机制是建立"公众导向型政府"、"善治政府"等的内在要求,但在我国现行法案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则缺失了回应机制,当然这有着制度及观念上的根源。法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回应机制一般包括回应主体、回应对象、回应方式、回应期限等环节,我国现阶段需在强化政府的回应理念、创立多元回应方式、完善回应制度建设上进一步构建与完善法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回应机制。
- 汪全胜黄兰松
- 关键词:回应机制
- 论法律文本中“过渡条款”的规范化设置被引量:4
- 2013年
- 法律文本中的"过渡条款"是指在新旧法律交替时明确指引适用某一法律规范的条款。立法者设置"过渡条款"的目的在于明确法律适用的依据、保护既得的权利和利益以及实现新旧法的平稳过渡。"过渡条款"中关于法律规范的选择适用模式有适用旧法模式、即行适用模式、过渡期模式以及适用新法模式,立法者确立"过渡条款"的适用模式要考虑新旧法调整的利益关系格局以及社会公共秩序的需要。在立法实践中,立法者一般将"过渡条款"设置在法的附则中,在设置技术上需要明确"过渡条款"是法律文本中的必备条款,在语言表达上尽可能准确、清晰,同时注意法律文本中"生效日条款"、"法的废止条款"设置的规范化。
- 汪全胜
- 关键词:法律文本法不溯及既往
- 行政立法公开征求意见程序适用的范围探讨被引量:6
- 2014年
- 法案公开征求意见活动是各国立法主体为适用公众参与立法的需要而采取的普遍措施,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行政立法都适宜采用法案公开征求意见程序,通常要考虑行政成本、行政效率以及各方面的利益平衡等因素,不论是国外还是我国现行的行政立法实践都探索出一些法案在制定时可免除或不需要采用法案公开征求意见程序的情形。结合我国《立法法》关于行政立法权限的规定,明确各级不同行政立法主体的法案公开征求意见程序适用的范围,行政立法公开征求意见制度的实施才能取得好的效果。
- 汪全胜
- 关键词:行政立法立法法
- 包裹式立法模式考察——以教育法律包裹式修改为考察对象被引量:6
- 2015年
- 国务院法制办将教育部提请修改的四部法律《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以及《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修改建议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这一举措开创了我国包裹立法模式的先河。包裹立法就是为达到一个立法目的,而对散布在不同的部门法的相关条款进行一次性的"打包"修改。这种修改模式能够提高立法效率,而且能保证法律体系中的内在统一性等,但它的实施则需要一定的范围与条件,它所适用的范围则是一部法律的变动会引起相关法律的变动,即有同类或同样调整对象的法律部门存在。同时该模式的适用对立法人员的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
- 汪全胜黄兰松
- 关键词:教育法律
- 政府信息公开视野下的社会抚养费征收
- 2015年
- 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对社会抚养费征收信息的公开有明确规定,它属于政府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社会抚养费征收信息的公开,有利于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实现社会公众的监督权,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打造"阳光计生"。其公开内容包括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主体、征收对象、征收标准、征收程序以及征收方式等方面的信息。为保障社会抚养费征收信息的公开,必须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救济机制。
- 汪全胜黄兰松
- 关键词:信息公开社会抚养费政府信息公共管理
- 我国立法成本效益分析制度构建的困境及出路被引量:11
- 2014年
- 立法成本效益分析制度在界定权利、分配正义,衡量规制绩效,平衡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等方面有着特有功能与优势。面对现实存在思想观念的抵制、制度保障的缺失、监督职能不全、参与程度不足的困境,我国建立与完善立法成本效益分析制度,应在观念转变、借鉴国外的制度措施、确立制度适用范围、完善公众参与动力机制方面采取措施。
- 汪全胜
- 加拿大立法的成本效益分析制度探讨被引量:7
- 2014年
- 立法成本效益分析制度就是对立法方案的成本与收益进行比较,所获得的净收益的大小决定了立法方案是否可以实施以及实施后对其是否需要修改或废止的制度。加拿大立法成本效益分析制度是加拿大规制影响分析制度的产物,是加拿大规制改革的重要制度措施。它萌芽于上个世纪70年代,形成于本世纪初,在实施过程中形成了规范的分析或评估的主体、对象、程序及方法,它在制度保障、规范指引、质量保障、公众参与方面对我国建立立法成本效益分析制度以有益的启示与借鉴。
- 汪全胜
- 政府信息公开的说明理由制度探讨被引量:4
- 2015年
- 说明理由制度已经在中国政府信息公开立法中确立,说明理由制度的确立有利于强化行政机关的自我拘束,使行政相对人更易于接受与服从行政机关所作的决定,同时它也是司法审查的重要基础。说明理由的主体一般是行政机关,说明的对象是行政相对人,一般也要求说明理由以书面方式作出。说明理由的内容包括合法性理由与正当性理由两个方面。中国现行政府信息公开说明理由制度中存在的瑕疵有说明理由程序违法、没有说明理由或拒绝说明理由、说明理由不充分或者错误等。研究认为,中国需要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说明理由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救济措施。
- 汪全胜黄兰松
- 关键词:信息社会电子治理政府信息信息公开说明理由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