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06JSBFX006)
- 作品数:6 被引量:75H指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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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基金: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环境科学与工程经济管理更多>>
- 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的法律问题被引量:19
- 2007年
- 从权利的角度审视,企业环境信息公开问题是企业为实现公众环境知情权而履行的义务.企业环境信息公开义务,无论对于公众自身财产及生命健康利益的维护,抑或对于环境公共利益的提升都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公众环境知情权的实现与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成本考量之间.必然存有合理边界,这种边界尽管很难确定,但是,至少在环境法律或其他法律中区分企业环境信息强制性公开与自愿性是其衡量的一个参照标准.由于环境问题多源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所致,因此,企业环境信息公开也就体现于企业环境治理的全过程,即企业环境的预防性信息、治理性信息和环境污染事故的救济性信息.当然,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由于缺乏统一的环境信息法,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以及方式等都呈现出复杂性和多元性.
- 朱谦
- 关键词:企业环境信息信息公开
- 抗争中的环境信息应该及时公开——评厦门PX项目与城市总体规划环评被引量:19
- 2008年
- 在环境公共决策中,环境信息的公开是公众参与的前提。厦门PX事件的发生,昭示着该项目环评中以环境信息公开为前提的公众参与的缺位,并进而影响到环境公共决策的正当性。从PX项目环评审批,到公众事后的强烈反对,以及厦门市政府的消极应对,公权力是以刻意规避环境信息的公开来隔绝公众参与的。然而,信息化时代的信息封锁很难维系,环境公共决策需要政府与公众之间双向信息沟通,而这恰恰考验着正在进行中的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的环评。
- 朱谦
- 关键词:环境信息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 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环境信息公开的必要性被引量:1
- 2007年
-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环境信息的公开是公众环境知情权实现的重要方式。之所以强调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中的环境信息公开,是因为环境信息的公开有利于公众对于生命健康、财产等自身权利的维护,有利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中社会秩序的稳定,有利于公众有效参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处置。
- 朱谦
- 关键词:环境污染事件环境信息环境知情权信息公开
- 环境民主权利构造的价值分析被引量:6
- 2007年
- 基于环境保护的公共性特质,一个国家的民主发育进程最有可能表达于环境保护领域。由于环境利益的多重性和复杂性导致环境民主理念转化为具体制度的艰难性,而环境民主的权利化构造恰是良好的制度选择。这种环境民主的权利化构造不仅使得环境民主具有法律上的正当性,激醒公众环境保护的权利意识,并催生环境公共权力主体在行使公权力的过程中对公众环境保护权力的尊重。
- 朱谦
- 关键词:环境民主权利
- 环境信息是如何从封闭走向开放?——厦门PX项目与城市总体规划环评的法律思考
- 2007年
- 一、背景资料与问题的提出PX项目是2006年厦门市争取来的重大外资项目,预计投入金额高达108亿元人民币,投产后每年可为厦门市增加800亿元人民币的工业产值。此前,该项目已经经过专家的环保评估论证,2005年7月,环境保护部审批通过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项目最终由国家发改委正式审批。
- 朱谦
- 关键词:环境信息规划环评PX公众利益环评报告环境影响报告书
- 环境公共决策中个体参与之缺陷及其克服——以近年来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个案为参照被引量:31
- 2009年
- 当环境行政决策涉及重大环境利益之时,公众基于自身环境利益或者公共环境利益之考虑,常会积极参与行政过程来表达利益之诉求。然而,由于公众个体的参与能力等方面存在先天不足,使得公众个体的参与往往难以发挥有效的作用。因此,在转型期的中国,环境行政参与中更要强化公众参与主体的组织化,改变过多的公众个体无序参与之局面。
- 朱谦
- 关键词:环境行政公众参与组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