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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1CFX023)

作品数:4 被引量:21H指数:3
相关作者:郝琳琳陈敦更多>>
相关机构:北京工商大学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中国政法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4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3篇政治法律
  • 2篇经济管理

主题

  • 4篇信托
  • 2篇避税
  • 1篇登记效力
  • 1篇独立性
  • 1篇信托财产
  • 1篇信托财产独立...
  • 1篇遗产
  • 1篇遗产税
  • 1篇实质课税
  • 1篇所得课税
  • 1篇所得税
  • 1篇效力
  • 1篇立性
  • 1篇课税
  • 1篇规避
  • 1篇反避税
  • 1篇财产
  • 1篇财产独立

机构

  • 4篇北京工商大学
  • 1篇财政部财政科...
  • 1篇中国政法大学

作者

  • 3篇郝琳琳
  • 1篇陈敦

传媒

  • 1篇北京工商大学...
  • 1篇法学论坛
  • 1篇滨州学院学报
  • 1篇税收经济研究

年份

  • 1篇2014
  • 1篇2012
  • 2篇2011
4 条 记 录,以下是 1-4
排序方式:
信托所得课税困境及其应对被引量:12
2011年
我国《信托法》出台后,信托税收法律制度的空白缺失凸显。目前对信托所得的课税只适用税法中关于一般经济业务的规定,在税款征纳过程中难免出现无法可依的问题,因此,信托所得课税立法的完善成为税收法律制度建设亟需解决的关键问题。信托所得税应遵循实质课税原则,将其作为纳税义务分配均衡的评价标准,并以此为基础构建我国信托所得税法律制度。
郝琳琳
关键词:信托所得税实质课税
信托规避遗产税的立法应对被引量:6
2014年
随着民众财富的不断增加和贫富差距的日益扩大,遗产税的出台已经提上议程。毋庸置疑,遗产税的开征会引发纳税人想方设法避免或减少纳税。信托具有避税的功能,甚至在其产生之初就具有规避税负的"天然血统",因此通过设立信托规避遗产税的行为今后可能会普遍存在。对于这种规避行为,如果严格遵循税收法定主义,则将导致避税的泛滥,影响国家税收;相反地,如果不对实质课税主义加以限制,虽然可以轻易地消除税法漏洞,但也很容易导致侵犯纳税人的法外空间。由此,对于信托规避遗产税,不能全盘简单否定,立法时应对信托规避遗产税的行为采取审慎的宽容态度。
郝琳琳
关键词:信托遗产税避税
论信托避税及其防范规则被引量:3
2011年
信托制度在产生之时就具有规避税负的"天然血统"。从目前看来,分散信托收益、虚拟公益信托、擅用离岸信托是纳税人规避信托税收的常用方法,各国(地区)政府在与纳税人持续不断的博弈过程中也制定了相应的反避税制度。我国也应在借鉴经验和立足国情的前提下制定一般反避税规则和特殊反避税规则,而实质课税原则是构建信托税收反避税制度的基础和归宿。
郝琳琳
关键词:信托避税反避税
信托财产独立性的理论与实践被引量:2
2012年
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其与委托人、受托人以及受益人的财产相区别,专为实现特定目的而存在。由于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为保护交易安全,应当将其财产性质予以公示。在我国目前情况下,信托登记应采取对抗效力的立法模式,以给信托法律实务留下一定的操作空间。信托法律实务显示,实现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仍有待时日。委托人的债权人欲撤销委托人设立信托的行为应当符合合同法有关债权撤销权的条件。
陈敦
关键词:信托财产独立性登记效力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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