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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09YJA820016)

作品数:7 被引量:37H指数:2
相关作者:孟庆瑜种朝晖申静范海玉高吭更多>>
相关机构:河北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7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7篇政治法律
  • 2篇经济管理

主题

  • 6篇法律
  • 2篇律制
  • 2篇绩效
  • 2篇绩效评价
  • 2篇绩效预算
  • 2篇法律制度
  • 1篇义务
  • 1篇义务人
  • 1篇预算编制
  • 1篇预算法
  • 1篇预算法律制度
  • 1篇预算范围
  • 1篇整体性法律
  • 1篇支付
  • 1篇人权
  • 1篇人权保障
  • 1篇社会保障
  • 1篇社会保障基金
  • 1篇社会保障权
  • 1篇社会保障税

机构

  • 7篇河北大学

作者

  • 6篇孟庆瑜
  • 1篇范海玉
  • 1篇陈雪
  • 1篇高吭
  • 1篇种朝晖
  • 1篇申静

传媒

  • 2篇河北大学学报...
  • 2篇法治研究
  • 1篇现代法学
  • 1篇经济法论坛
  • 1篇经济法研究

年份

  • 2篇2013
  • 4篇2012
  • 1篇2011
7 条 记 录,以下是 1-7
排序方式:
分配制度改革与个人收入分配合理化的法律思考
2011年
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促进个人收入分配合理化,是国家亟需研究解决的一项重大社会课题。着眼于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们必须正确认识不同法律在调节收入分配关系中的重要作用,深刻剖析我国相关法律制度在弥合收入分配差距方面的功能缺陷,切实提出完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的对策建议。
孟庆瑜高吭
关键词:收入分配法律制度
论个人参与第三次分配的法律机制及其制度完善被引量:3
2012年
第三次分配起始于个人,也结束于个人,个人构成了第三次分配的需求主体和参与主体。个人可以通过捐赠、消费慈善产品等方式参与第三次分配,但其是否参与将受到自身经济实力、参与意识、组织的专业化程度以及政府的引导培育等多个因素的影响。个人参与第三次分配离不开法律制度的支撑,在坚持分配正义理念的基础上,法律通过确权、激励、保障、防范和救济五种机制作用于第三次分配。对照这套法律机制的要求,我国必须作出降低慈善组织准入门槛、明确功能定位等有针对性的政策调整和制度完善。
孟庆瑜
关键词:法律机制
社会保障税法律制度研究——基于我国社会保障基金“费改税”模式的视角被引量:2
2012年
目次一、社会保障税之一般问题二、我国社会保障基金"费改税"的比较优势及可行性分析三、社会保障税的运行制度设计四。
孟庆瑜种朝晖
关键词:社会保障基金社会保障权扣缴义务人纳税主体预算范围
绩效预算法律问题研究被引量:30
2013年
实行绩效预算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主要发达国家推行政府预算改革的新趋向,也是我国解决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低下问题的制度选择。绩效预算以结果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关键,以分权为激励,以监督和责任为约束,与投入导向型的传统预算制度明显不同。借鉴西方国家绩效预算制度实践的有益经验,我国深入推进绩效预算制度改革依然面临路径依赖、自身局限和制度环境等多个方面的约束。为此,我国应以《预算法》修改为契机,适时嵌入绩效预算制度,通过预算权在政府、权力机关和社会公众之间的优化配置,以绩效评价为核心的专门性制度建设和相关制度的及时跟进,为持续推进绩效预算改革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孟庆瑜
关键词:绩效预算预算法律制度绩效评价
论绩效预算与我国预算法律制度改革被引量:1
2012年
目次一、绩效预算与绩效信息在预算决策中的应用二、绩效预算与我国《预算法》修改三、绩效预算与绩效评价法律制度(一)绩效评价主体制度(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四、绩效预算与预算编制法律制度改革(一)我国预算编制法律制度的缺陷分析(二)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绩效预算编制制度(三)绩效预算编制法律制度的重要作用五、绩效预算与其他预算法律制度改革(一)
孟庆瑜
关键词:法律预算编制绩效评价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分配关系的法律调整及其制度完善被引量:1
2013年
财政转移支付作为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财政支出关系的重要制度,对于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促进社会和谐等具有重要意义。财政分配权利义务在财政转移支付相关主体之间的合理配置构成法律调整财政转移支付分配关系的作用机制。针对我国财政转移支付运行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应当在制定《财政转移支付法》,合理配置财政分配权利,规范财政转移支付程序,强化制度约束等方面加以改进与完善。
范海玉申静
关键词:财政转移支付法律调整
《住房法》立法问题研究——一种基于人权保障视野的整体性法律解决方案
2012年
住房权是一项基本人权,国家以立法方式确立和保障公民的住房权是解决住房问题的根本途径。鉴于我国现行住房法律制度存在效力层级不合理、基本性法律缺失等问题,使得制定一部专门性综合性法律——《住房法》成为必需。在这一立法进程中,应坚持保障人权、权利义务配置均衡、系统性解决住房问题等原则,就与住房权有关的法律制度作出设计与安排,为根本解决我国住房问题和保障公民的住房权提供法律支撑。
孟庆瑜陈雪
关键词:住房问题住房权人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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