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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被引量:1
2013年
权利是为(或不为)特定行为或是处于(或不处于)特定状态的资格;或是使他人为(或不为)特定行为或是处于(或不处于)特定状态的资格。权利支配着当代对何种行为是容许的以及哪些制度是公正的理解。正如其现在被理解的那样,权利型塑着政府的形式、法律的内容以及道德的状况。接受一套权利就是赞同一套对自由与权力的分配,也是支持一种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以及不得做什么的特定观点。
Leif Wenar瞿郑龙张梦婉
关键词:权利资格公正政府法律
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权利逻辑与规范进路
2025年
当下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体系正在经历着由政策引领向法治构建的转变。目前碳排放权交易制度行政立法中简单将“权利”与“配额”等同的做法,既无法体现碳排放权所兼具的公法、私法双重特征,也难以有效回应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发展需求以及完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规范构建。为此,需要构建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为语境、以碳排放“权利”为逻辑主线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夯实其法治基础并明确其规范进路。从语境与语义出发,“碳排放权”的表述本身就意味着其私法的权利属性。在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理论逻辑层面,双阶理论可以为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中“配额”到“权利”的过渡提供理论支撑;在其实践逻辑层面,碳排放权交易制度需要借助“权利”的确立为其交易市场的展开提供法治的基础。最后,考虑到碳排放权权利属性共识不足、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结构尚待稳定、权利基础呈现多元特征以及权利来源并非稳固不变等因素,策略上可以考虑暂时搁置碳排放权权属争议,以权益为抓手、以“权益表现—适用规范领域—法律保护方式”为主线,分步骤、分阶段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规范构建。
柯坚曹辰
关键词:碳排放权权益配额
“双碳”承诺下碳排放权质押立法理据与进路
2025年
《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首次明确建设统一、规范、高效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目标,《意见》出台为建立专门碳排放交易市场的立法奠定基础。碳排放权质押是碳排放权交易的重要实现形式,也是实现减碳目标的重要途径。碳排放权质押是绿色经济时代推动完善全国统一碳交易市场建设的全新立法动向。碳排放权质押立法的合理性源自权利质权结构框架与碳排放权财产权特性的契合性、准用益物权学说对碳排放权赋权正当性的理论证成、碳市场的质押实践与现实的需求。在此基础上,以一定量大气环境容量为权利客体并以持有碳配额的控排企业为权利主体的基础法律关系,以使用和收益为权利内容并以登记为公示方式和登记对抗主义为生效方式的权利设定模式构成了碳排放权质押基础性规范构造。
李东珂
关键词:碳排放权质押
平台劳动者数据财产权的正当性及规范构造
2025年
作为数据来源者的平台劳动者能否享有数据财产权,事关其财产权益保障、数据基础制度完善及新质生产力的培育。根据劳动赋权理论和数据制度公平的要求,以及出于维护人格完整性和个人信息财产权益的需要,平台劳动者应享有数据财产权。平台劳动者数据财产权包括使用、收益和处分三项权能,难以归入民法典财产权体系。因此,需要在立法上为平台劳动者创设一项名为数据财产权的新型权利,并构建法定债权规则使平台劳动者有权请求数据处理者给付法定金钱对价;构建数据访问规则保障平台劳动者查阅、复制和使用数据;设立谦抑性的数据删除和转移规则,确保平台劳动者可以在法定情形下删除或转移数据。
常春
关键词:权能
碳配额所有权解释进路下的碳排放权研究
2025年
我国对碳排放权概念的使用经历了从经济学语境拓展到法学语境的过程。碳排放权的本来面目是经济学上的产权。若将其代入法学语境,碳排放权的性质应为法律权利的客体,地位相当于碳配额。目前法学上将碳排放权作为一项法律权利进行诠释可能会造成该概念理解上的混乱和实际应用上的困难。基于我国碳交易制度的实践,以碳配额作为权利客体,以权利人对碳配额的占有(持有)、使用(排放)、处分(转让、设立担保)等为权利内容的碳配额所有权对制度更有解释力和指引力。若将碳排放权视为排放碳的权利,则行使碳排放权实质上就是运用碳配额所有权的使用权能。碳配额所有权具有广义的政策性,以“行政本质、民法路径”为特点,以减排目标的实现为根本遵循,是以实行公法义务为目的的工具性权利,区别于作为目的性权利的传统民事权利。碳配额所有权的成立以配额的界定为前提,碳配额、核证自愿减排量的界定依赖碳排放量和减排量的检测和认定,基于此,行政机关应对数据质量进行严格监管。
胡静董宜君
关键词:碳排放权交易碳排放权配额
平台灵活就业人员劳动权益保护的立法困境与对策
2025年
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为代表,中国关于平台灵活就业人员劳动权益保护的立法取得了重要的成就,但也存在着程序重于实体、形式重于实质、立法重点与实践需要有所偏离等困境。应以实质公平为理念,促进平台与灵活就业人员的利益平衡,在尊重平台组织管理权力的基础上激励其履行社会责任;合理规制平台的利益分配权和劳动规则制定权,强化平台利益分配和规则制定的公平性;完善社会保险、职业伤害保障和纠纷解决领域的公共产品供给。
冯辉贺小桐
关键词:劳动权益保护利益分配实质公平
国有资产改革对自然资源资产“两权”分离的启示与借鉴
2025年
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经过了从统一到分散再到统一的改革历程。在此过程中,国务院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并逐步推动国有资产管理方式从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探索了国有资产所有权与监管权“两权”分离的路径。鉴于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与国有资产管理存在较强相似性,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公司在促进国有资产“两权”分离中的关键作用,为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与监管权的分离提供了重要启示和借鉴。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在完成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后,建议管理方式由“资源管理”逐步转向“资产管理”,授权设立自然资源投资运营公司,以实现自然资源资产“两权”的有效分离,从“自然资源部门—自然资源资产”的二级管理体制转变为“自然资源部门—自然资源投资运营公司—自然资源资产”的三级管理体制,以期为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的有效监管和资产增值提供改革思路与参考。
林霖黄志豪康琴陈丹张敏王珂虞舟鲁
关键词:国有资产改革自然资源资产
平等权保障视角下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问题研究
2025年
平等权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同样适用于社会保险给付领域。无论从社会保障权的实现还是社会保险制度的法理基础来看,现行制度排斥灵活就业人员进入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体系的做法均违反平等权保障要求;灵活就业人员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中的差别待遇,既不符合社会保险的属性,亦无上位法依据,且与国家的大政方针相悖。因此,亟须调整现行职工社会保险制度,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体系;规定其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龄与职工相同,建立“多缴费、长缴费”的保费与待遇挂钩激励机制;废除灵活就业人员享受职工基本医保待遇等待期的相关规定;逐步建立与其就业特点相适应的失业保障制度,促进多种灵活就业方式健康发展。
张荣芳
关键词: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平等权
产权治理视角下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更新模式探讨——以昆明市文明街历史文化街区为例
2025年
产权是影响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更新实施成效的重要因素,但关于产权重构模式,学术界一直存在争议。昆明市文明街历史文化街区在保护更新历程中存在三种不同的产权治理模式,三种模式均有其特殊的历史背景和历史贡献,但无法持续推动街区的保护更新实施。该研究从房屋产权复杂、交易成本过高、国家政策变化三个方面剖析了当前文明街保护更新的困境,从推动“政企民”多方参与,明确主体权利义务、调整优化产权权利束三个方面提出了保护更新路径的思考,以期对国内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更新实施中的产权治理方式提供有益参考。
李志威段文
关键词:历史文化街区产权治理新制度经济学
中国特色自贸港立法权行使路径研究
2025年
中国特色自贸港实施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亟需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创新保障。自贸港立法权行使不仅需要创新自贸港法规内容体系,而且更需要创新自贸港立法路径,这充分彰显自贸港改革开放与立法创新法治保障的良性互动关系,尤其凸显自贸港立法权行使路径创新与自贸港法规体系构建的新颖性。自贸港法规制定权、调法调规变通权和自贸港立法授权成为自贸港立法权行使路径创新渠道,促成自贸港立法权能拓展新内容。自贸港法规制定权需要对标国际经贸规则。自贸港调法调规聚焦适用具有更多实用性和先行性的领域。自贸港立法权行使不仅聚焦自贸港法规内容的制度型开放,立法内容致力于促进高水平开放和高质量发展,而且注重自贸港法规的合宪性与改革创新相融合的立法监督机制协同推进。敢于变通和创制立法,遵循立法授权,成为自贸港立法权行使路径规制,更是当下加快实现封关运作的立法及调法调规的需要,确保自贸港扩大制度型开放、融入国际高水平自贸网络的法治保障。
刘云亮卢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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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红菊
作品数:22被引量:53H指数:5
供职机构: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
研究主题:知识产权 专利权 TRIPS 知识产权战略 法律全球化
胡大武
作品数:41被引量:216H指数:9
供职机构: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研究主题:家政工人 信用权 征信 劳动法 股东优先购买权
王同峰
作品数:1被引量:1H指数:1
供职机构:天津师范大学音乐与影视学院
研究主题:RIGHTS 西方文明 自然权利 主体权利 权利观念
王立平
作品数:5被引量:16H指数:2
供职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
研究主题:新品种保护 植物新品种保护 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 农林植物 蔬菜作物
李家才
作品数:7被引量:0H指数:0
供职机构:汕头大学
研究主题: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 江苏电力 配额交易 排污权交易 LA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