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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初大理院抵制“治外法权”之路径析论
2024年
自唐开始,中国在涉外司法案件中形成以“属地主义”为管辖原则的“司法主权”传统。然而近代中国因鸦片战争战败,冲击潼灭原存的涉外法律原则,列强以“治外法权”颠覆原有传统,大理院则以收回治外法权为目的,改寺为。其利用审判章程与行政规章的管辖间隙,援引国际私法,择取对自身有利的理论学说,获得案件管辖权,适用中法为法准据,以使中国司法权正当行使,同时也纠正“媚外曲法”案件的审判结果,排除“治外法权”对中国司法侵扰。
陈晓枫李梦媛
关键词:大理院治外法权司法主权
民初“情事变更”规则的构建——以大理院民事裁判为中心
2024年
民初民法典暂付阙如时,大理院从法律、习惯法、条理中寻找关于“情事变更”的法律渊源。大理院关于“情事变更”规则的判解,凡有“货币币值涨落悬殊”“租赁物因不可抗力毁损”“耕作地因不可抗力致收益减少”“佃权关系中的增租、撤佃”“养赡义务人财力差减”五种具体类型。大理院构建“情事变更”规则的理路是:其一,在法源上主要采纳习惯法、条理;其二,在审理中严格认定事实;其三,在方式上构建具体条款。
李昊
关键词:民初大理院情事变更法理
民国初年民事“第一法源”的确立——民初大理院对“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的形塑被引量:3
2024年
学界普遍认为《大清现行刑律》民事部分的效力由1912年4月3日南京临时参议的决议所确立,但梳理史料却能得出不同的结论。原因在于,该决议由南方政权作出且并未被北洋政府承认,故民事法源的空白未在立法层面得到解决。“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的确立,离不开大理院在“司法兼营立法”过程中的塑造。民初民事“第一法源”的确立,大致经历了通过《大清民律草案》的尝试与挫败、大理院确立“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的地位、剥离《大清现行刑律》刑法属性及该律地位的巩固等阶段。纵观民事“第一法源”的确立,自清末兴起的“诸法合体说”起了关键作用,大理院根据该观点将《大清现行刑律》区分为不同的部门法,既解决了“无法可依”的困境,又避免另立新民法将会遭受的阻力。
徐琨捷
关键词:《大清民律草案》大理院
民初大理院民法“法理”的司法运用
2023年
“法理”作为判决依据和司法说理意义上的民事审判之“法源”,主要表现为正义、衡平之伦理与一般意义上的法律原则与法律理念等,是大理院民事审判中一类重要的法源。其作为民事司法判决依据,存在直接作为核心规范法源、与其他规范意群一同加强论证的规范法源之分。大理院通过参酌国情对法理规范进行制度性要素的转换、加强概念解释以及以保持民族性与推进社会进步为价值基础统合法理规范等方式来实现“法理”在司法领域的继受与整合。“法理”在大理院民事审判中的运用应注意严格限定其适用的程序和顺位条件,加强司法论证。此外,该运用对现代民事司法具有重要经验意义,要注重确立法理这一法源,并有望藉此来优化立法结构,实现良法善治。
代剑锋
关键词:大理院法理法源司法运用
北洋政府大理院刑法解释例研究
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作为立法机关的临时参议短期内未能制定各部门法,因此其议决援用清末颁布的各项法令条例,只是删除各种律令中与民主国体抵触各条。在刑法领域,北洋政府掌权后,不断探索修正刑法典,且颁行了一系列刑事特别法规,...
王洪雨
关键词:北洋政府大理院
中华民国大理院民事裁判习惯援引研究
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正式实施,《民法典》第10条规定在处理民事纠纷在没有法律规定时可以适用习惯,引起了学者们的激烈讨论,认为此条是我国本土法治资源逐渐受到重视的体现。中国法律...
徐帅
关键词:判例制度
试探北洋政府时期大理院关于“俱发罪”的适用
“俱发罪”即数罪并发问题,是对犯有数罪的人,予以合并处理的一种刑事处罚方式。以唐律为代表的传统律法对于数罪俱发问题向采吸收主义,直至清末政府学习各国法律,修订新律,才使得我国罪数问题走入近代刑法的大门。1907年《刑律草...
黄倩雯
关键词:司法适用
试探北洋政府时期大理院关于从刑“没收”的适用
“没收”于清末法制变革之际取代传统律典中的“籍没”等刑罚,作为从刑之一被纳入新的刑名体系之中。1907年《刑律草案》在批判传统“籍没”刑“没收全部、累及他人”的基础上,奠定了限制没收范围、保护犯人以外第三人权利的没收立法...
黄河澄
关键词:北洋政府时期大理院没收
论民初大理院关于寺产纠纷的创造性司法
清末民初的社会格局发生深刻变革,庙产兴学运动持续发展使得寺庙财产侵占进一步加剧,社会各界的矛盾与冲突不断被激化。民初北洋政府囿于社会各方的压力,不得不就寺产保护问题予以立法规制;另一方面,又基于政府财政上的困难,有意回避...
朱四维
关键词:大理院寺院财团法人
论条理在大理院民事裁判中的适用(1912-1927)
近代以降,欧陆国家以民法法典化作为一般私法进化的理想形态,但法典时刻面临着因社会演变而滞后的风险,与此同时,法官又不得以法无明文而拒绝审判。因此,各国通常在制定法以外设置“第三法源”条款,使整个民法体系保持开放。这一做法...
姚浩亮
关键词:大理院条理大清民律草案判解中华民国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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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晓彦
作品数:31被引量:69H指数:5
供职机构:福州大学法学院
研究主题:大理院 民初 民事裁判 民事 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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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职机构:复旦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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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明清 法律 法律冲突 释例 大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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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职机构: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
研究主题:判例 法律解释 民国 释例 清代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