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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罚款制度研究
罚款是反垄断规制常用的行政处罚措施。2022年修订的《反垄断法》对罚款制度作了大幅调整,一方面解决了以往威慑不足的问题,但罚款数额的提高、特别威慑条款的运用等,可能会带来过度威慑的新问题。另外,我国反垄断法对罚款制度仅做...
杨晓敏
关键词:反垄断法罚款威慑不确定性
数据垄断问题研究进展
2024年
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要素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但是,数据垄断问题制约了数据要素价值的释放。本文首先探讨了数据垄断的内涵,然后从数据要素本身的特性出发分析数据垄断问题的成因,并从宏观经济效率和微观用户福利两个方面综述数据垄断带来的负面影响。之后,本文从数据共享、用户数据使用限制、数据可携带权与用户数据可迁移性三个方面,重点分析当前主要的数据垄断治理方式及政策。最后,本文总结并提出了数据垄断治理研究的未来可拓展方向,以期为我国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完善数据治理的相关研究和政策实践提供有益启示。
沈坤荣林剑威
关键词:数据共享
共保协议的反垄断豁免
2024年
共保协议具有固定价格型横向垄断协议的外观,其“统一承保、统一分配保费收入”及“统一保险合同”等约定也具备竞争损害效果,原则上应被视为垄断协议予以禁止,但由于保险共保体模式在分散特定风险方面不可替代的优势,其在一定条件下符合反垄断豁免要求。若要获得反垄断豁免,共保协议需满足承保的风险只能通过共保体模式才能有效分散、统一使用的保险费率与保险内容未超出合理范围、不存在其他反竞争的约定等三项条件。其中,共保协议豁免的风险范围应限制为巨灾风险、新型风险、系统性风险;保险费率范围应限制为不低于纯风险保费费率且不过分高于纯风险保费费率;保险合同内容应满足不存在权利义务关系明显失衡的情形、不能导致消费者无法找到自己需要的保险条款和不能存在其他有碍消费者利益的条款等限制。
武亦文
关键词:反垄断豁免
互联网金融企业垄断分析
2024年
公元前300年,孟子写下:“必求垄断而登之,以左右望而网利。”最早提出了垄断这一概念。亚当·斯密曾经也在《国富论》中强烈抨击,认为垄断是自由竞争的最大敌人。文章基于几种经济学理论来对互联网金融垄断产生的实质进行分析,然后联系互联网金融垄断过程中的垄断特质进行分析,再从国家如何规范互联网金融的无限生长,反垄断法又以何种措施来防止巨头的生长进行探讨,文章指出当今时代如何让资本更加有序地发展,从而共同分享国家制度下成长的果实,已经变成了亟需解决的问题。
戴睿
关键词:垄断金融监管互联网金融企业边界理论
算法共谋的反垄断规制被引量:1
2024年
对算法共谋的研究应当借鉴传统构成要件体系,厘清算法共谋对《反垄断法》的冲击。算法共谋的构成要件中,算法主体要件仍为使用者与算法生产商。算法共谋侵犯的客体要件,应当以消费者福利为判断标准。客观要件中的共谋合意是证明难点,应当放宽对证明合意的要求。从算法共谋预防、认定、救济三个方面建立有效的算法共谋的规制体系,明确算法共谋的责任分配。
贺丹丹
关键词:垄断协议反垄断规制
平行行为的反垄断规制
2024年
长期以来,传统寡头市场中大企业协调一致的平行行为的反垄断规制一直困难重重,也由此产生了一系列相互交错的制度工具。这些制度工具包含多种相互关联的基本概念,也反映了反垄断规制对于平行行为的复杂的理论立场。随着算法时代的来临,反垄断法将面对数量更多、更为稳固的平行行为。必须进一步将缺乏合意证据的“协议”、滥用共同支配地位行为、算法合谋等视为一个同源的整体——平行行为,并明确反垄断法相应的制度工具及其发展变化,才能更好地实现对平行行为的规制。
张江莉
关键词:反垄断
垄断的刑事化问题
2024年
法律中的空白罪状和现实中越来越火热的反垄断规制似乎都在以一种声音呼唤着刑法,并期待它能有所作为。垄断行为的犯罪化最重要的问题并非立法的理由和想要达成的效果,而在于刑法立法上的正当性。刑法作为和道德伦理最相近的领域,需要把握罪与非罪的界线,即刑法的道德界限。犯罪化的正当性有法益原则和损害原则两种基本路径,刑法在此保护的应当是作为竞争秩序的法益。只有明确了犯罪化的正当性才能进一步探讨具体的立法模式问题。在立法模式的选择上,特别刑法的模式并不适合我国,我国立法寻求的应当是刑事立法上的一元制。立法应当是一个理性的过程,不应过分冒进也不应过度保守,审慎刑法观之下,反垄断刑事化的实质在于犯罪化正当性的思考。
郭竞帆
关键词:刑事化反垄断
平台经济反垄断规制探析
2024年
平台经济是数字经济时代背景下的一种新型的经济形态。平台经济是对传统经济形态的一场变革。近些年来,平台经济的高速发展极大程度地推动了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同时也带来了压制创新,阻碍中小企业发展,损害消费者权益等负面影响。在以往我国对于平台反垄断的案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传统的相关市场界定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且监管方式多为事后监管等。基于此,监管机构应不断完善相关市场界定标准以及建立柔性的事前管制;提高平台经济的创新活力;参考国内外以往案例的经验,推动监管体系不断成熟。
钱子慧耿晓兰
关键词:平台经济反垄断规制
垄断实施者无权获得损害赔偿
2024年
2024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知识产权法庭成立5年来的十大影响力案件,2020年审结的“砖瓦协会”横向垄断协议案赫然在列。该案与常规的横向垄断协议案不同,原告与被告均为横向垄断协议的实施者。该案判决,使“垄断实施者是否有权要求其他实施者赔偿其经济损失”的争议得到解决。
李辽
关键词: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垄断实施者经济损失
垄断法安全港制度研究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于2022年8月1日正式实施,首次从立法层面层面在《反垄断法》(2008)“原则禁止+例外豁免”的基础上新增了安全港制度,回应了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数字经济的新趋...
周意展
关键词:反垄断法垄断协议豁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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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聿东
作品数:99被引量:700H指数:14
供职机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研究主题:垄断 垄断行业 自然垄断产业 国有企业 垄断产业
李景元
作品数:133被引量:122H指数:5
供职机构:河北工业大学
研究主题:行业性 自然垄断行业 绩效 自然垄断产业 企业集团
于左
作品数:100被引量:634H指数:13
供职机构:东北财经大学产业组织与企业组织研究中心
研究主题:反垄断 产业结构 合谋 定价权缺失 市场支配地位
余东华
作品数:179被引量:3,137H指数:31
供职机构:山东大学经济学院
研究主题:制造业 横向并购 中国制造业 全要素生产率 竞争优势
胡德宝
作品数:60被引量:285H指数:10
供职机构: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
研究主题:自然垄断 不确定性 垄断势力 实证研究 反垄断